近些年来,“康养旅居”的养老新模式在“银发族”中悄然兴起。它击中了不少老人渴望“说住就住”的自由,不给子女添麻烦的心理。然而,一旦老人出现身体不适,或者感觉被套路割韭菜,这些看似美好的康养梦,在合同陷阱下,却往往遭遇“想退难退”的维权困局。
突发重病
引发风波
沈先生的父亲沈老伯今年82岁,在老友们的社交圈里,他听说了各种康养机构。2025年9月,经他人推荐,沈老伯在浦东新区江镇西街的一家酒店内,“考察”了一家名叫“谷隐旅养”的康养结构,并于9月30日签订了康养旅居协议。
沈先生告诉帮忙君,父亲的这番举动是瞒着他的。旅居协议的合同金额是2万元,可住200天。
父亲退休活动多,也常有不回家的经历,所以我没有察觉什么。
就这样,沈老伯陆续在这家康养机构居住了几十天。
2万元住200天
变故发生在今年1月31日。当晚,沈先生突然接到位于浦东苗圃路的公利医院电话,称他的父亲突发急性脑梗,在院抢救。
我赶到医院时,他已经认不出我来了。
经过多日抢救,沈老伯的神志才恢复少许,能够认得出他了。在父亲断断续续的叙述中,他才知道,父亲在康养过程中,觉得身体不适,强撑着坐了两个多小时的公交车赶到医院,被诊断为急性脑梗。
沈老伯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身体并不好。沈先生提出,康养机构在推销床位时,是不是应该对老人的健康状况有一个基本摸底。但“协议条款”仅拒绝患有传染性疾病和精神性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其他的健康门槛较低。
既然是一家为老康养机构,首先应该关注的是老人的健康状况,以及一旦发病能否提供必要的医疗支持。
合同双重计费
经查询,沈老伯实际入住55天,剩余145天。于是,沈先生向对方提出了退款要求,但交涉陷入僵局,对方始终坚称,协议约定,若乙方违约,要扣除床位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且乙方已消费的天数(含赠送天数)需按基地标间标准向甲方付费。
帮忙君与上海浦东新区祝桥谷隐旅养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解释,2万元住200天,平均下来一天只要100元,而且提供三餐,这样的价格并不包含护工服务;且当日沈老伯是正常退房,店方并不知道其身体不适。
在“新民帮侬忙”介入后,双方最终在派出所经人民调解员、律师等调解,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谷隐”退费12000元。
承诺变更
维权遇困
最近,72岁的市民罗老伯也为自己的“一时动心”懊悔不已,面临骑虎难下的局面。
2025年3月,罗老伯在逛街时,偶遇上海老来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推销“五星酒店康养服务”,一时动心,最终花1万元购买了30天的“入住疗养”,折合下来每晚只需388元。入住酒店位于崇明区陈家镇信澜天地。宣传资料称,这里提供“五星级酒店”的文旅度假服务。
旅居服务协议
据罗老伯讲述,当时他考虑,那里的康养旅居环境不错,闲暇时还能带儿子一家,三代五口偶尔去度个假。但因周末订房需要加钱,一直没有成行。
去年,我曾有一次想入住,致电酒店,酒店方面却表示,预订入住必须通过“老来福”公司,不接受消费者以个人名义前来预订。
那次罗老伯最终未订房。今年1月,他再次考虑入住,却被告知,不接受“只住一晚”,只可选择“三天两晚”“四天三晚”等,入住费用分别是899元和1499元。与此同时,也可选择新增的安徽广德、广西北海的指定酒店。
等我考虑入住广德时,却又发现,那里的房费标准常常有波动,一开始说每晚160元,后来又说每晚180元。
罗老伯质疑,“老来福”公司的说法,与当初的“旅居服务协议”条款相悖。
公司单方面改变了约定内容,一个晚上的单价也高涨了不少。
帮忙君看到,罗老伯签署的“旅居服务协议”中有这样的表述:一次缴纳人民币1万元,即享受优惠入住:信澜天地入住30天(按天算);并有乙方如有预订康养旅居床位,“需提前15-30天向甲方所属分公司预约”“入住一天扣天数一次,可多人使用”的约定。
合同按天算
帮忙君通过企查查了解到,上海老来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帮忙君致电网页显示的联系电话,对方称,她是以前的法定代表人,现在公司已转让,没有现在公司的联系方式。
罗老伯讲,他曾收到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短信:经与被投诉人协调,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拒绝赔偿请求,建议民事纠纷可通过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途径解决。在帮忙君联系嘉定区市场监管部门后,罗老伯反馈,老来福公司与他协商:愿意退款,但要扣除30%违约金。
3月11日,“老来福”公司工作人员最新回复:酒店对入住要求的变化是“市场环境变化”的调整;已与罗老伯达成和解:退款8000元并赠送崇明一家指定酒店“三天两晚”的入住。
条款陷阱
加重责任
帮忙君阅读沈老伯和罗老伯两份“协议”发现,合同中不乏不公平条款:高额违约金(30%)及双重计费,加重了老人责任;商家单方变更入住规则,限制了消费者权利。
沈老伯所签合约规定,乙方提前终止协议被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床位总金额的30%,2万元的30%即6000元。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此外,乙方若违约,“已消费的天数(含赠送天数)需按基地标间标准向甲方付费”,这一表述也可被视为陷阱。沈老伯买的是“2万元/200天”的打包优惠价(折合100元/天),但违约后却要按“基地标间标准”(268元/天)结算,这意味着一旦违约,之前享受的优惠将被一笔勾销,甚至要倒贴钱。这是典型的“高额违约金”与“双重计费”陷阱。
而在罗老伯的协议内容中,“若拟入住康养基地床位已满,乙方可延期排队轮候,或往甲方其他基地调配”,这一条款赋予了甲方单方面变更履行地点和方式的权利。如果消费者不接受调配,只能“延期轮候”。这实质上是让消费者为甲方的满房风险买单,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若消费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也将被扣除认购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审慎避坑
加强审查
《中国康养产业消费趋势报告(2025)》显示,2025年康养市场规模预计达9.5万亿元,2030年将逼近15万亿元。然而,康养产业快速发展的背后却存在着一定的隐忧。
帮忙君梳理四部门(全国老龄办、民政部、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养老服务风险提示,老年人对待康养机构应高度谨慎,不妨留意以下5个方面——
■查资质:民政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https://yanglao.mca.gov.cn)可查询机构是否具备合法资质。
■看合同:警惕“按原价补差”“高额违约金”“已交费用不退”等霸王条款。
■控金额: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养老机构一次性预收费用最多不超过3个月。对要求一次性缴纳数万元、十数万元的机构保持警惕。
■走对公:通过银行对公账户转账,拒绝现金支付,并索取正规发票。现金收费往往是规避资金监管的信号。
■留证据:保存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微信截图等),以备维权所需。
采访中,多位老人及家属认为,保护老年人的“钱袋子”,不仅需要自身及儿女的警觉,更需要监管部门对这类格式合同的审查。
对此,帮忙君将继续关注。
帮侬忙工作室
策划 | 钱俊毅
文字 | 陈浩
摄影 | 受访者
编辑 | 钱俊毅姚储杰
编校 | 杨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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