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重庆3月1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耿学清)今天下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较早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等院校,在生态环境法典通过后,西南政法大学在渝举行了学习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座谈会暨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仪式。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樊伟,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维,共同为宣讲团授牌。
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依托学校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团队建设,由教师、在读学生及西南政法大学校友共同组成。宣讲团由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院长陈治教授担任团长,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党委书记谭正等人担任副团长。
有关领导嘉宾为宣讲团成员代表颁发聘任证书,见证成员们正式接过生态环境法治宣讲使命。授牌仪式后,陈治表示,宣讲团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耕生态环境法典研究,锤炼宣讲本领,立足西南、辐射全国,精准阐释法典核心要义与制度创新,生动展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成果,全力做好法典宣传普及工作,让生态环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据悉,在宣讲团成立之际,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等单位发来工作联系函,对宣讲团的成立表示祝贺,并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与西南政法大学加强合作,共同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的宣传阐释工作。
西南政法大学早在1983年,该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奠基人张孝烈就对“统一的综合性环境法典”进行了前瞻性论述,多年来在生态环境法治教育、理论研究和社会服务领域深耕不辍,已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学科研的重要力量。
下一步,西南政法大学将以此次宣讲团成立为契机,在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等单位的指导下,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推动法典走进机关、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让“学法典、守法典、用法典”的理念深入人心,为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贡献西政智慧和力量。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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