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确实有点晚了,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我们遇到很多这种的情况,检察院已经出了量刑建议,甚至认罪认罚都签了,到了法院才着急找律师的。

这往往是因为之前太乐观,比如人一直取保在外,以为会判缓刑,结果检察院建议实刑;或者压根不知道案子有多严重,直到法院阶段才意识到必须争取了。

其实,关键不是时间早晚,而是案子本身还有没有辩护空间。

一、法院阶段是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机会

很多人误以为,签了认罪认罚、检察院出了量刑建议,法院就只能照判。这是误区。

法官有权不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前提是——你得给他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

而这个理由,往往藏在卷宗里。

比如:

自首情节没被认定: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但前两个阶段都没认定;

明明是从犯却被当主犯处理;罪名定错了:本应是轻罪(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却被定成重罪(如诈骗共犯);量刑建议明显偏高:对照最高院和当地省高院的量刑指导意见,明显不合理。这些,只有律师通过全面阅卷、分析证据、比对法律,才能准确判断。

二、先别急着硬扛,也别盲目放弃律师看完卷后,应当告诉你两件事:

  1. 有没有辩护空间?(比如从十年降到五、六年;争取缓刑;甚至无罪)
  2. 值不值得继续辩护?

如果律师阅卷后,发现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也合理,那不如配合退赃、缴纳罚金,争取法官认可,或许还能判的再轻一点。

但如果发现关键情节被忽略、法律适用错误、证据存在漏洞,那就必须抓住法院这最后一关,全力辩护。

三、时间紧迫,动作要快

法院阶段节奏快,留给辩护的时间窗口很短。等开庭通知下来再找律师,很可能连阅卷都来不及,更别说准备有力的辩护意见。

所以,一旦案子移送法院,立刻联系律师介入。

四、最后的机会,也是最重要的机会

法院阶段不是“走流程”,而是决定刑期的关键环节。很多当事人和家属直到这时才真正意识到法律的严肃性,才愿意全力投入辩护。虽然时间紧张,但只要方向正确、方法得当,依然可能实现有效辩护。

建议拘役三个月的醉驾案,我为何不做?

没辩护空间的案子,我一般也不会接。

昨晚23点左右,我一朋友打我电话,他问醉驾案做不做?

我主办刑案,自然愿意做。

不过,决定接受委托前,必须要全面了解案情,评估执业风险。

我建议他把案情和材料发给我研究研究,第二天再答复他。

我作为案件承办人,是诉讼风险的第一责任人,考虑的因素就不局限在金钱,辩护空间和诉讼风险都要全盘把握。

今早研究了材料,大致了解了案件情况。

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41mg/100ml,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头面部损伤,伤情评定为轻伤一级,被告人主动支付医疗费,未获得被害人谅解。已同意认罪认罚,建议拘役三个月,被告人诉求是拿到缓刑判决。

只要对此类案件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别说已经认罪认罚建议实刑,就算未认罪认罚,此案仍然很难争取到缓刑的判决,被告人的诉求难以满足。

前段时间,还有个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子,建议缓刑,被告人签字同意的。

不知受何人挑唆,又想撤回认罪认罚争取免于刑事处罚或者不起诉。

因而找到我,问我能办吗?

以上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没有任何辩护空间,无法满足委托人诉求。

我均告知被告人相应的诉讼风险,没有辩护空间了,建议认罪服判,我不会接受委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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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律所主任,司法部死核援助律师,省市律协刑专委委员,办有无罪免死不起诉缓刑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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