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 害人害己,安全出行 拒绝 “酒” 驾“就喝了一点!”“离家近,几分钟就到!”“晚上交警少,不会被查!”“我酒量好,清醒得很!”......
宁陵交警曝光,酒驾违法交通行为请大家引以为戒,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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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曝光不是目的警醒才是初衷,宁陵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轻易尝试“酒驾”的滋味也不要在“酒驾”的边缘试探。
来源:宁陵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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