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
很多人都没把一个小小的烟头放在眼里。
然而,就在最近,
珠海一男子就因在楼顶天台随手丢弃烟头,
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案例回顾
春节后开工第一天(2月24日)19时30分左右,一电梯维修工在珠海某大厦的天台休息期间,将尚未熄灭的烟头随手丢弃。不料,烟头引燃了天台上堆积的建筑垃圾和杂物,现场浓烟滚滚,出动了6辆消防车,引起了众多居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关注。
所幸大厦管理方报警及时,消防人员扑救迅速,该火灾最终造成了约3平方米的过火面积,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现场焚烧照片
处罚结果
事发后,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对该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随意乱扔烟头,可能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珠海消防提醒您
一根烟头虽然不大,但其中心温度高达700-800摄氏度,远超许多易燃物的燃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烟头务必熄灭
抽烟后,一定要确保烟头彻底熄灭,切勿随意乱扔,最好是将烟头浸湿后再丢弃至指定容器。
杜绝乱堆放可燃物
自觉清理楼道、天台等公共区域的杂物,消除火灾隐患。
法律红线勿碰
根据法律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若造成严重后果,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丨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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