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2期 -
交通事故案例警示
安全驾驶谨记心中
/ 青白江区 /
交通安全从不是一句口号
而是守护生命的底线
交通安全无旁观者
人人都是参与者
01
2026年01月03日早晨,梁某某驾驶未依法登记的电动二轮车沿青白江区大石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当日06时29分行至大石路康家渡大桥以南30米处,与贺某某驾驶顺向停放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梁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梁某某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加装车篷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时未确保安全,且未佩戴安全头盔,贺某某驾驶尾部标志板非对称设置、标志板表面有泥污的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停车,二人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同等原因。
交通安全提示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务必依法登记上牌,不得加装车篷等影响安全的装置,骑行务必佩戴安全头盔;货车等车辆应保持车身标识清晰完好,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不在禁停路段停放,杜绝安全隐患。
02
2026年01月23日早晨,胡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青白江区学苑路由南向北行驶,当日07时26分许,行至学苑路276号路段,遇行人段某某由西向东方向横过道路时,双方发生碰撞,造成普通二轮摩托车受损,段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胡某某驾驶摩托车超速行驶,且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行人段某某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二人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同等原因。
交通安全提示
驾车切勿超速,摩托车请在最右侧车道行驶;行人横过道路应走人行横道,确保出行安全。
03
2026年01月26日下午,李某某驾驶重型栏板货车,由青白江区团结西路经蔡家巷进入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后,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当日16时33分,行至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华金大道二段与同华大道交叉路口,在前方信号灯为绿灯时进入路口右转弯,遇屈某某驾驶未依法登记的电动二轮车,沿华金大道的非机动车道同向直行通过路口时发生碰撞并碾压,造成两车受损,屈某某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李某某驾驶重型栏板货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且进入路口右转弯时未确保安全,其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屈某某驾驶未依法登记的电动二轮车且未佩戴安全头盔,但其违法行为并非事故发生原因。
交通安全提示
货车右转务必减速观察,严防盲区事故;非机动车请依法登记上牌,按道通行,注意避让大型车辆。
安全与守法同在
事故与违法相随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主编 | 张毅妮
审核 | 许星辰
责任编辑 | 刘斯可 李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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