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1月到次年4月
是我市的森林防火期
3月以来天气转暖
春耕生产、踏青旅游
等野外用火将激增
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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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勿在林区内吸烟、野炊,严禁烧荒、烧灰、焚烧秸秆,杜绝一切野外用火。擅自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现公布浙江省5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案例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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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3月,某区村民葛某某上山砍毛竹,中午烤年糕违规用火引发山火,过火面积87亩。葛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2025年3月,某县村民赵某某扔烟头引发森林火情,过火面积112.6亩。赵某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8个月。
3、2025年3月,某市一山头因为过路车辆乱扔烟蒂引发山火,总过火面积约9亩。当地镇政府对村护林员陈某某诫勉谈话,对村一肩挑书记李某某、驻村干部屠某某提醒谈话。
4、2025年4月,某县村民邱某某(79岁)在田间劳作时焚烧杉木枝丫引起森林火情,过火面积424.5亩。邱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1个月,缓刑2年。
5、2025年4月,某区村民王某某进山挖笋时乱扔烟蒂引发森林火情,过火面积约12.6亩。王某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绿水青山需要我们共同守护
文明游玩、安全出行
不携带火种进山,
发现森林火情
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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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从小事做起
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确保山林平安、人人平安
图片来源:应急管理部
编辑:许琳琳
二审:董之震
终审: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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