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湘潭的2026年2月9日,一位四十七岁的男子和一名八十二岁的老太太前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老太太不识字,连自己的姓名也不会写,工作人员只是让她按下手印,再拍了一张照片,就把结婚证发给了他们,她以为这只是走个过场,和她过去在村里办的那些假证明差不多,根本不知道这份文件在法律上是真实有效的。
到了3月11日,家人突然发现老人的户口本上多了一个“已婚”的记录,于是赶紧报警,他们跑到男方家里问情况,结果男方本人躲着不见,只有他妈妈出来说了一句“老太太自己同意的”,再往下问为什么要娶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结婚之后怎么安排生活,还有把户口迁过去是图什么,对方就一句话也不肯回应了。
老人现在还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男方从来没接过她去住,也没给过生活费用,彩礼就一千块钱和二十个鸡蛋,连买一篮子菜都不够用。家属查了才知道,当地有些村子快要拆迁了,补偿款按照户口人数计算,多一个户口名额,家里就能多拿几十万,去年就发生过类似的情况,有人跨村结婚迁户口,专挑年纪大、没文化、没人管的老人下手。
问题出在登记过程太宽松,基层民政局只看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不管当事人能不能明白自己在做什么,高龄老人、不识字的人、头脑不太清楚的人,只要他们不闹事、不叫停,流程就能走完,没人要求家属必须到场,也没有录音录像,更没有人用通俗的话解释结婚意味着什么,谢奶奶说当时没人告诉她这是真的结婚,她还以为只是办个临时证明。
更让人担心的是责任转嫁的问题,法律上丈夫有义务照顾妻子,但现实中男方不管不顾,万一以后老人病倒或瘫痪,他可能会推卸说这是政府登记的婚姻,该由政府负责,到时候老人既没有子女照料,也没有配偶承担责任,夹在中间没人认领。
在农村里,像谢奶奶这样的老人有很多,他们不认识字,信息也闭塞,连手机都不会使用,对于签字或盖章这些行为没什么概念,常常只听熟人或干部说一句就照着做,而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因为怕麻烦、想省事,审核过程流于形式,觉得只要本人没有反对就行,其实《婚姻登记条例》里已经写明不能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但这一条规定在基层几乎从来没有执行过。
家属已经打算起诉,要求撤销这个婚姻登记,但事情没那么简单,光是撤销一个证件很容易,可背后的制度漏洞谁来处理,以后会不会还有别的老年人,莫名其妙就成了别人家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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