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涵律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位。他是三明市优秀青年律师、福建省第四期优秀青年律师,还是福建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五期)学员。同时,他担任着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政府、三明市烟草公司、三明市第一医院等单位的法律顾问,更是三明市公益律师。执业9年来,他线上线下帮助人数达3000+,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极大认可。他擅长刑事辩护、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秉承“为人至诚,为业至精”“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下面我们来看看林涵律师办理的苏XX涉嫌诈骗罪一案。王XX(化名)等人组织苏XX(化名)等人在XX县XX景区售卖铁皮石斛、三七、天麻等中草药,苏XX在摊位前充当“托”的角色。他会在游客过来时,假装购买这些中草药,并宣称之前购买过,对预防糖尿病等疾病有很大效果,还假装要再次购买。部分游客听后可能会相信草药的疗效而跟着购买,这些草药价格比外面稍高,但确实是真的。后来,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苏XX等人刑事拘留,老板王XX在逃。苏XX家属找到林涵律师,委托他作为苏XX公安侦查阶段的辩护人。
林涵律师会见苏XX后,对案情有了大概了解。他依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对对方实施欺诈,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产,进而造成损失,行为人从中获利。而在本案中,苏XX在景区摊位只是起到活跃气氛的作用。虽然他夸大了铁皮石斛、三七、天麻的疗效,价格也比市场价稍高,但这些草药是真实的。一般人都知道中草药不可能包治百病,而且吃这些草药也并非毫无效果,只是效果可能没有宣传的那么好。苏XX并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游客听了他的介绍后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购买,他们有自主决定权。并且景区物价本来就较高,草药价格比市场行情价高也属正常,不能因此就认定为诈骗行为。苏XX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更不值得刑罚处罚,其虚假宣传行为可以由市场监督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行政处罚。
基于以上分析,林涵律师马上介入案件。他先是向公安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详细陈述苏XX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但公安机关并未采纳他的意见。林涵律师没有放弃,他持续跟踪案件进展。在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捕后,他约见了承办检察官,递交了不予批捕申请书,并与检察官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林涵律师的意见,认为苏XX不构成诈骗罪。在检察院批捕期限的最后一天,检察院对苏XX不批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这个案件的成功,充分展现了林涵律师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能够冷静分析,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战斗,林涵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在法律的战场上赢得了胜利,守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相信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林涵律师会继续秉持自己的执业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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