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秦璐 2026-03-14 13: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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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玛施眼科”官网截图(来源:“阿玛施眼科”官网)

信网·信号新闻3月14日讯 近日,陕西省西安碑林阿玛施眼科门诊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被处以罚款5000元。据悉,该机构的广告存在夸大宣传治愈率并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等违法问题。

根据处罚决定书,该机构广告内容包括涉及具体医疗技术名称、夸大宣传治愈率,以及利用患者形象作为证明材料。这些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西安碑林阿玛施眼科门诊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7年3月,出资额2000万元,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路敬业大厦1-2楼。

据“阿玛施眼科”官网,阿玛施眼科可进行全飞秒激光、半飞秒激光,TPRK全激光矫正近视、远视、散光手术等,该机构西安分院位于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北路5号敬业大厦二楼。(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秦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