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楠黑恶家族欺凌孩童事件跟踪报道 一 )
核心提示:洛阳富商王某楠等七个大人暴打小孩的恶劣事件,引起社会民愤。小孩家长报案后,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也引起社会舆论强烈不满。王某楠家族涉黑恶,欺凌少年儿童的丑恶行为,严重侮辱了作为九朝古都洛阳的盛名,这些不法者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本网讯:近期,洛阳知情者向媒体反映,偃师区一个叫王某楠的KTV老板,伙同六位暴徒残忍殴打四名孩童的恶劣事件,引起社会舆论骂声一片,知情者认为这是一个焦点新闻,如及时进行采报,将有很重要的社会警示价值。
为探究竟,昨日媒体约访了受侵孩童的母亲贺继艳。
“我是四个被王某楠一伙暴徒毒打孩子的妈妈”,贺继艳对媒体说,“我大女儿贺董杰16岁,二女儿贺董文霏15岁,三女儿贺菫文朵12岁,我儿子贺董子豪9岁。2026年元月25日那天下午4点半左右,我的四个未成年子女准备出门在电梯间时,被王某楠张某夫妇为首的七名暴徒拖拉到地下室,这七名暴徒对我的孩子又打又骂,象踢足球一样,把我的孩子踢来踢去,还非常凶残地对我的子女拳打脚踹,并毫无人性对我的孩子搧耳光,揪拽头发。就这样,我的孩子被打倒在地20分钟左右,我才接到孩子的求救电话。这是孩子后来告诉我的”。贺继艳哽咽着说,“接到孩子的求救电话,我匆忙拿上手包和手机走下楼跑到地下室,看到我的孩子们一个个被那伙暴徒打倒在地,他们仍在毒打我的孩子。看到这种情况,我就只好趴在孩子的身上护住孩子,但他们仍不住手,对保护孩子的我也进行拳打脚踢,受惊动从楼上下来的居民拉都拉不住这伙暴徒”。
“我二女儿挣扎着起来录像时,手机被王某楠的老婆张某夺走,并狠狠地用力摔在地上而损毁”。
贺继艳继续说,“我趴在我孩子的身上保护孩子时,王某楠用力把我的手掰伤,抢走我装有巨额资金的手提包,顺手将抢我的手包(内装36000元现金)递给了他的老婆张纳(音)”。
上图:孩子被暴徒拽掉的头发和住院场景。
“本次暴力事件”,贺继艳接着说,“被小区多名业主看见并现场录下视频,他们看不过王某楠张纳(音)等一伙人的暴行,纷纷向我表示,如控告或打官司,他们都愿意出面为我作证。”
“事件发生后”,贺继艳继续说,“在围观业主的协助下,受害人给110打电话报警并拨打120急救,我的四个孩子被送到医院救治。由于王某楠一伙的暴行,使我的孩子们出现不同程度恶心呕吐,多处软组织受伤和脑震荡。我的孩子们身体多处被损伤,精神更是受到严重的损害,出现精神恍惚,夜间常被恶梦惊醒,白天不敢独自出门,不敢正常就医和上学。其中受害人贺董文霏和贺董文朵因凶犯报假警,使派出所民警到受害人所在的学校调查施压,导致贺董文霏受惊吓趴在墙角7个多小时不敢动弹,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更令我气愤的是,我家报警报案后,王某楠那伙暴徒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处置,反而更加猖狂。”贺继艳非常气愤的说,“那伙暴徒不知从哪里来的底气和胆量,持续对受害人全家实使跟踪、威胁恐吓。还通过关系混淆是非,误导警方办案方向,到受害人所在学校无端施压。”
贺继艳还向媒体反映,2026年1月25日发生的案件,相关派出所立案后没问5个受害人笔录,到2026年2月25日受害人上访后,相关公安局领导知道后,才安排刑警队询问五个受害人作了询问笔录。
贺继艳还特别向媒体反映,案件发生后,王某楠一伙已意识到他们恶行的严重性,因此,就串通他们的保护伞毁灭证据,将整个小区的监控录相全删了。从恶性事件发生40多天后,到2026年3月12日,受害人还没有见到应有的法医伤情鉴定。
贺继艳还非常气愤的告诉媒体,2026年2月16日晚上,是大年除夕夜,新年钟声敲响时,王某楠一伙暴徒的保护伞派了4个工作人员,窜到受害人家中,声称有人报警,要把她的4个孩子带走进行处理。在受害人义正辞严的渴斥下,那4个工作人员才灰溜溜的离开受害人住宅。
在媒体深入密访本恶性事件的相关情况时,有知情者告诉媒体,王某楠家族,是典型的黑恶势力,仗着财大气粗有保护伞,就威霸一方,当地老百姓都惧怕王某楠家族黑恶势力。
媒体在密访时,有位正义感十分强烈的知情者向媒体透露,贺继艳和4个孩子受黑恶势力欺凌的恶性事件,已引起多家媒体的密切关注,还有多位法律专业人士,正在帮受害人向最高层及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和控告。追究王某楠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恶行责任,很可能会拔出萝卜带出泥,到时间王某楠家族黑恶势力所有的为非作歹,及其背后保护伞的保护伞,都会被抖露出来,都会受到法律的清算。
媒体和同行们对相关部门如何处理本次恶性事件,予以密切关注,对本次恶性事件处理结果如何,媒体将拭目以待。
短评:
群殴孩童法理不容
报道中提到的王某楠等多名成年人,结伙殴打未成年人事件引发公愤,说明暴行情节非常恶劣而引起了社会愤怒。六七个成年人围殴孩童、手段粗暴、气焰嚣张,已突破公序良俗与法律底线,既给受害未成年人造成身心重创,也严重践踏社会文明与法治尊严。从法律视角审视,此类暴行绝非一时“冲动”,而是明确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严追责、以儆效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楠等暴徒的行为定性:结伙殴打未成年人,属法定加重处罚情形。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或殴打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本案中王某楠等多人殴打未成年人,同时满足“结伙”“侵害未成年人”两项加重情节,即便仅致轻微伤,亦应顶格治安处罚。若伤情经司法鉴定达轻伤二级及以上,则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最高可判死刑。多人共同施暴构成共同犯罪,组织者、主要施暴者应认定为主犯,从重惩处;在场助势、阻拦施救者,亦属共犯,需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无故滋事、随意殴打未成年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还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择一重处,进一步提升追责力度。
对王某楠等成年人结伙群殴未成年人的行为追责,应责任叠加:行政、刑事、民事三重追责,不留惩戒空白。
此类暴力行为需承担全方位法律责任。行政上,警方应快速固定证据、依法拘留罚款,绝不降格处理;刑事上,紧盯伤情鉴定与情节恶劣程度,符合立案标准即启动刑事程序,坚决杜绝“以罚代刑”;民事上,施暴人须全额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未成年人身心创伤更应作为赔偿考量重点,切实弥补受害方损失。
报道中提到的暴徒在殴打受害人的同时,暴力夺走受害人装有巨额钱款提包的事实,证明抢夺者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按抢劫罪进行惩处。注意:本案中抢夺受害人提包者的行为绝不是抢夺,抢夺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无暴力压制反抗,而本案中是抢夺者以暴力压制后夺取财物,所以其行为应定性为抢劫。
报道中提到那伙暴徒的暴行,已突破法治底线:未成年人受特殊保护,暴力必受严惩。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实行优先、特殊、全面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侮辱等侵害行为。成年人以强凌弱、群殴孩童,既违背社会伦理,更直接触碰法律红线。公众愤怒本质是对法治底线、公序良知与弱者保护的共同坚守,司法机关唯有快侦快办、依法严惩、公开通报,才能回应民意、修复法治公信。
本案向社会警示:暴力无借口,法治不纵容。恃强凌弱,暴力冲动从来不是解决矛盾的方式,而是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王某楠等人的暴行警示全社会:成年人殴打未成年人,无“情有可原”,只有法不容情;结伙施暴、公然作恶,必将付出自由与名誉的双重代价。家庭、学校、社会应共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要“零容忍”,发现即报警、即曝光、即快速追责。
对王某楠等成年人如此嚣张狂妄的行为,警方还应当深入追究,应查一查王某楠等暴徒的社会背景,查一查这伙暴徒为什么敢于如此嚣张,敢于如此狂妄。查一查这伙人是否属于黑恶势力,背后是否有什么靠山和保护伞。
法治社会,不容野蛮施暴;孩童权益,不容肆意践踏。法律的威严不在于严苛,而在于必行;正义的实现不在于口号,而在于兑现。期待司法机关依法严惩施暴者,让每一个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都付出应有代价,以法治刚性守护孩童安全、捍卫社会良知、稳固公序良俗。
编辑: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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