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一则看似普通的二手交易帖在网络掀起轩然大波。在闲鱼平台上,一名商家挂出一套“元明时期三彩琉璃屋脊龙纹构件”,标价36666元,并配有“龙纹立体雕刻,造型生动,工艺精细”的详细描述。

然而,这套待价而沽的“古玩”,很快被指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山西平顺夏禹神祠正殿屋顶上消失多年的正脊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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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深夜,山西省长治市文物保护中心的一纸通报证实了最令人担忧的猜测:该构件确系被盗文物,且牵扯出另一起陈年旧案——上党区东泰山庙的螭吻于1998年被盗,平顺县夏禹神祠正脊东侧脊筒于2013年失窃。随着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一个沉重的问题浮出水面:为何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竟能在二手交易平台如此“招摇过市”?

一场“明目张胆”的销赃

如果不是知情人的举报,这套有着数百年历史的琉璃脊兽,或许真的会在这个日均流量巨大的二手平台上找到买家。

据大皖新闻此前的报道,涉事店铺对这套文物的描述极具诱惑力——“三彩釉色”“适合古建收藏、装饰或摆件”。这种包装巧妙地利用了古玩收藏爱好者的心理,试图将一次非法的文物倒卖包装成一桩普通的民间藏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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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夏禹神祠坐落于长治市平顺县阳高乡侯壁村,早在2006年就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现存正殿为元代遗构,屋顶的琉璃构件不仅是建筑装饰,更是数百年风雨的见证者,是不可再生的文化瑰宝。

平顺县文旅局副局长的一番话更显讽刺与无奈:夏禹神祠的脊琉璃原本兼具挡水功能,被盗后为了填补空缺,文物部门只能用仿制品替代。真品沦落为网络上的“裸卖”商品,仿制品却在屋顶上继续履行着“守卫”的职责——这是对文物保护现状的一记无声控诉。

1998与2013:那些被时间冲淡的案子

此次通报中最令人震惊的细节,莫过于两起盗窃案的时间跨度。

上党区东泰山庙的螭吻被盗于1998年,距今已有28年;夏禹神祠的脊筒被盗于2013年,也过去了13年。这不仅仅是两个简单的年份数字,它们是漫长的追索无果,是基层文物保护力量在时间面前的苍白。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两件被盗文物的下落石沉大海。直到2026年,它们以一种近乎“挑衅”的方式出现在互联网上。这暴露了基层文保面临的现实困境:许多不可移动文物地处偏远,安防设施落后,一旦发生盗窃,由于缺乏监控和线索,案件往往陷入僵局。若非此次嫌疑人为了牟利将其放上网络售卖,这两件文物可能至今仍在黑暗中流通。

闲鱼之“闲”,还是监管之“咸”?

随着事件的发酵,一个核心问题被推至台前:作为国内最大的二手交易平台,闲鱼对文物交易的门槛和审核在哪里?

记者调查发现的情况令人触目惊心。当记者下载某省博物院的馆藏文物高清图片,以个人卖家身份在闲鱼发布并明确标注“文物”时,不到一分钟便成功上架,全程没有任何人工审核或资质索要。更离谱的是,另一名记者上传一张随手拍摄的金属器物照片,标注“国有文物 价格面谈”,同样顺利发布。

这意味着,平台的审核机制在面对“文物”这一特殊商品时,几乎处于“失明”状态。

虽然闲鱼平台在用户规则中通常禁止发布文物,但在实际操作中,依靠机器过滤关键词很容易被卖家的“古玩”“老货”“琉璃构件”等擦边球表述绕过。而人工审核面对海量的商品信息,也难以对每件“老物件”进行专业的真伪与来源鉴定。

对此,闲鱼相关工作人员在回应媒体时表示:“文物保护红线不容触碰……积极主动配合警方线索核查与案件侦办工作”。然而,平台的责任绝不仅仅是事后配合警方,更应包括事前的准入把关。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专家:网络文物交易漏洞亟待填补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艺指出,法律对于允许流通的文物和主体有严格规定。根据新版《文物保护法》,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是绝对禁止买卖的。无论交易发生在线下还是线上,都不改变其违法性质。

而更值得警惕的是,在夏禹神祠事件曝光后,记者在闲鱼上依然发现了大量打着“文物”旗号的高价商品,甚至有卖家将一件“明早期乔家造琉璃龙”标价999999元。当记者询问其销售资质时,该卖家竟理直气壮地回应:“需要啥资质,没有资质”“我就是证明”。

这种“卖家即证明”的荒谬逻辑,折射出部分网络交易参与者对文物保护法缺乏最基本的敬畏。

中国文物学会20世纪建筑遗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金磊直言,为文物违法犯罪提供传播、交易渠道的平台,应通过联合执法的方式予以整顿。他认为,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已在国家层面确立相关准则,关键在于严格落地执行,从交易渠道上斩断文物倒卖的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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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3月13日的通报,为这起“闲鱼卖国宝”事件画上了阶段性的句号。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流失多年的文物构件终于有望“回家”。但此案留下的思考远未结束:

一个被盗13年甚至28年的文物,为何不是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而是在网络叫卖时才被重视?当“36666元”的标价刺痛了公众对文化遗产的情感时,我们不禁要问,还有多少被标注为“古玩”的国宝,正静悄悄地躺在某个二手店铺的橱窗里,等待着下一个买家的点击?

闲鱼不应是销赃的“温床”,更不应是践踏法律红线的“隐身衣”。保护文物,不能仅靠热心群众的“火眼金睛”,更需平台扛起守土之责,让法律的牙齿真正硬起来。那些原本应该安坐于屋脊之上俯瞰沧桑岁月的琉璃脊兽,不该在物流包装盒里颠沛流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