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司法机关就李女士与一女儿马某云、二女儿马某娟、三女儿马某军赠与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女士的诉讼请求。该案源于海淀区温泉镇白家某村宅基地腾退安置事宜,牵扯出一场跨越数年的家庭权益纷争,八旬老人李女士主张撤销此前让渡的25㎡安置房指标未果,双方的纠纷仍在持续升级。

退前夕生枝节 老人被劝签多份协议

马某贵与李女士系再婚夫妻,二人育有马某军、马女士二女,马某贵与前妻还育有马某云、马某娟二女。2023年,海淀区温泉镇白家某村一间房屋被纳入宅基地腾退范围,当地腾退细则按户口人均分配50㎡安置房指标,最终核定李女士、马某贵及马女士一家四口共6人为合法安置人口,其余子女无相关腾退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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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退安置补偿协议书,当事人提供)

腾退事宜推进前夕,恰逢马女士为女儿办理18岁成人礼外出,仅李女士独自留在家中。马某贵与马某云、马某娟、马某军四人向李女士提出签署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李女士在该过程中还被要求额外签署了一份关于地上物补偿的75%协议。彼时李女士未细看协议内容,马女士也因外出对此事毫不知情,这为后续的家庭利益纠纷埋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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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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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房协议,当事人提供)

息纷争多让步 让渡权益又遇额外索要

腾退工作正式启动后,马某云、马某娟、马某军以马某贵的名义,就拆迁权益分配与李女士、马女士一方产生多次争执。甚至在拆迁入户调查阶段、正式协议尚未签订时,她们三人就曾闯入拆迁办公室闹事,甚至撕毁了李女士方与拆迁办签署的相关文件,相关场面被村民拍下并在网络传播。为平息纷争顺利推进腾退事宜,李女士一方作出诸多让步,不仅将200余万元拆迁款分出一半交由对方领取,还与马某贵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李女士自愿将名下50㎡安置房指标中的25㎡交由马某贵选房使用,该让渡未收取任何费用,相关协议由村委会、拆迁办见证,三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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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当事人提供)

令李女士与马女士意外的是,三方协议刚签订,马某军一方便拿出此前李女士签署的协议,向其索要地上物补偿的75%,三女婿李某国甚至以离婚相要挟。村委会表示协议已签字捺印即产生效力,李女士与马女士对此完全无法接受,认为母亲是在被蒙蔽的情况下签的字,这笔钱给得并不心服口服。但面对年近八旬的母亲为讨说法,独自多次奔波于拆迁办和村委会之间的艰辛,考虑到家庭安全和安宁,马女士最终无奈妥协,支付了该笔地上物补偿费用,双方才各自领取到拆迁款。据了解,李女士当初让渡25㎡安置房指标,初衷是为了让马某贵后续居住更为宽敞,并未想到会引发后续更多争议。

订赡养协议后 老伴离世未获通知

2023年9月6日,李女士与四女儿共同签订赡养与遗产相关协议,明确马某贵由长女马某云、二女儿马某娟、三女儿马某军赡养,李女士由四女儿马女士赡养,双方各自放弃对另一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协议签订后,马某贵便被马某云、马某军等人接走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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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与遗产协议,当事人提供)

然而,马某贵此后的生活状态却令人揪心。据马女士描述,父亲被接走后仿佛被“圈在了笼子里”。亲戚朋友想打电话问候,均被马某军等人以“要聊家事就别聊”为由粗暴拒绝,完全切断了老人与外界的正常联系。她们有时会外出游玩数日,但将老人独自留下,仅给少量生活费让其自行解决饮食。对于生活了几十年都有人照顾、自己极为节俭的父亲而言,这种冷漠的安置方式使其在身心上备受煎熬。马某贵曾私下向亲戚表露想回家,但马女士因惧怕三位姐姐毫无底线的纠缠与闹事,而不敢将父亲接回,这成了她心中长久的痛与憾。

时隔不到两年,马某贵因病去世,而其离世的消息并未由赡养的女儿们告知李女士与马女士,二人后续经亲属转告才得知此事,五十多年的夫妻,竟未能见上最后一面,这让李女士倍感气愤。同时,李女士发现此前让渡给马某贵的25㎡安置房指标,对方直至去世也未实际使用,且该腾退项目的安置房尚未启动建设、选房与交付工作。

张撤销赠与起诉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损的李女士,主张此前将25㎡安置房指标交由马某贵使用的行为属于无偿赠与,且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实际转移,遂委托律师向相关子女发送律师函,要求撤销该赠与行为。在协商无果后,李女士将马某云、马某娟、马某军诉至北京市丰台区司法机关,请求依法撤销2023年5月5日协议中25㎡安置房指标的让渡约定。

案件审理过程中,李女士认为该25㎡安置房指标的让渡无任何对价,符合赠与的实质要件,且安置房未实际交付,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马某云、马某娟、马某军方则辩称案涉协议并非赠与关系,而是李女士与马某贵对腾退权益的合法约定。

司法机关经审理后认为,案涉2023年5月5日的协议全文未出现“赠与”相关表述,仅从协议文义无法认定其赠与性质。同时,马某贵与李女士均为案涉腾退项目的被安置人,该协议是二人在拆迁前对安置房指标、补偿款分配等问题的一揽子约定,是家庭利益相关方互相妥协的产物,不能直接等同于赠与。此外,李女士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案涉协议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故依法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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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当事人提供)

纷持续再升级 双方均表示将继续维权

一审判决作出后,李女士对判决结果明确表示不服,认为案涉25㎡安置房指标是无偿让渡,完全符合赠与的实质,仅因协议无“赠与”字样便否定赠与关系,属于事实认定有误。而这场家庭纷争并未因一审判决而平息,反而进一步升级。

据悉,马某云、马某娟、马某军一方还对案涉腾退安置协议提出异议,认为马女士一家四口并非合法被腾退人,计划通过行政上诉等方式推翻该腾退协议。从2023年宅基地腾退至今,双方的矛盾始终未能妥善化解,李女士与马女士表示,对方毫无退让之意,将继续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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