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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接打电话

这些司机在乌兰察布被曝光

为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

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集宁交警

持续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

摒弃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

违法类型:驾车时妨碍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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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实施办法》第五十九条第十三项,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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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集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