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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对车辆如何在外地办理报废事宜存有疑问。市民彭先生家里有一辆江苏号牌的小轿车,前不久开回南京老家后,发现车子状态不如以前了,现在他又长期在上海工作,趁着已到报废时间,就想在这里把手续给办了,所以需要了解一下能否在本市申请异地报废?如果可以的话,具体的办理流程又是如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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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与文字无关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中的有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自愿报废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有: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二块车辆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让、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受理窗口打印)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5、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应在《机动车注册、转让、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代办的,无需出具纸质委托书);

6、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还应当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7、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应同时填写提交《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业务办理流程: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让、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对车辆不在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上述材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本市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主可注册登录“交管12123APP”下载机动车注销证明电子版。

本市机动车回收企业有: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浦卫公路9888号)、上海交运巴士拆车服务站(嘉定区宝钱公路478号)、上海华建拆车服务站(松江区书慧路155号)、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浦东新区同强路1188号)、上海文鑫拆车有限公司登记服务站(奉贤区拓林镇科工路788号3幢)。

友情提醒:

如果有以下4种情况,车辆管理所将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2、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3、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4、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4、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5、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