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柳盘龙 杨春)“王检察官,太感谢您了,我现在工作一切顺利!”近日,贵州省黔西市检察院检察官王婧回访付某时,电话里传来了对方激动的声音。这份喜悦的背后,是检察机关多年来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悉心帮教与执着坚守,更是司法温情照亮迷途少年人生之路的生动写照。

时间回溯至2018年5月,时年16岁的付某受朋友邀约为他人“撑场面”,参与聚众斗殴。双方多次相约斗殴,付某参与了两次,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涉嫌聚众斗殴罪。案发后,付某深刻悔过、主动改正,其法定代理人也恳请司法机关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你还年轻,一时糊涂不可怕,守住底线、改过自新,才能真正把握住自己的人生。”承办检察官王婧语重心长地叮嘱付某,要严守规矩、改掉陋习,珍惜重新出发的机会。

考验期内,付某严格遵守规定,诚恳接受法定代理人的日常监督,每月按时到检察院汇报思想动态,认真参与帮教学习。考验期满后,黔西市检察院依法对付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于2019年3月依法封存其犯罪记录,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做好配合执行工作。2021年9月,付某考入大学后,于2025年7月顺利完成本科学业。

2025年11月,付某通过了某化工公司的笔试面试,进行入职政审时,工作人员发现其犯罪记录未按规定执行封存。入职遇阻的付某,焦急之下再次拨通了王婧的电话。

了解情况后,王婧一边安抚付某的情绪,一边联系公安机关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原来,该部门收到检察机关的犯罪记录封存通知后,没有及时将付某的犯罪记录录入封存系统。检察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后,公安机关立即查漏补缺,完善了付某的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如今,付某已入职一个月,工作认真踏实,开启了人生新篇章。(柳盘龙 杨春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