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及营商环境。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也是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的热点议题。通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法治建设、加快制度型开放、拓展营商环境外延等多方面发力,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持久动能。
原文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
作者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 邵晨
图片 |网络
今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新年第一会”持续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这一重点任务,纵深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营商环境成为各省“十五五”规划建议的高频词汇,有的还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专章。我国营商环境建设从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单点突破到系统化、体系化、科学化全面布局,因地制宜探索发展路径。在新起点上,各地营商环境建设既强调全国“一盘棋”的共性做法,又呈现出多元发展的新特点。
政务服务更主动,努力实现从“办成”到“好办”“易办”。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方面要让政策从“纸面”落到“地面”。如辽宁省发布《辽宁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梳理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共制定6部分34项具体措施;上海市提出“大营商”理念,统筹规划部署《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以下简称《9.0版行动方案》),以经营主体的真实感受为目标,让政策更加精准科学、执行更加迅速可及。在世界银行发布的2025年度营商环境的59项测评点调查中,上海在解决商业纠纷、获取金融服务等方面有22项达到全球最优水平。另一方面,主动回应新业态新需求,拓展政务服务范围,高效办成企业高频事项。比如,上海市提出“加强平台算法治理”“明确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公共数据运营的资质条件和公平准入路径”等,在新业态方面要“明确短剧、二次元活动等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职能分工”。
市场环境更公平,着力破除发展壁垒。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聚焦整治“内卷式”竞争,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完善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为了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涉企执法环节,针对实践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司法部等部门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统一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监督,护航产权保护;在立法层面,我国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通过了《商事调解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一系列法律规则,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也正式施行,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产业生态环境更优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促进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规模化发展,离不开友好适配的产业创新发展生态。要重点实现产业、空间、资金、人才等要素聚集,完善软硬件环境建设,培育以先进技术、规模优势为特征的产业集群,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与动力,增强经济内生动力。比如,2026年1月4日,贵州省召开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大会,提出“强化产业链招商,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同一天,河南省在2026年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动员部署会上明确提出“要把加强基建项目和做优产业项目有机结合起来;把强化科技创新和推进产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把强化数智赋能和加快绿色转型有机结合起来”。上海市在《9.0版行动方案》中将产业生态单独作为四大环境优化安排之一进行了全面部署。
对外开放更高水平,积极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多地在“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其中制度环境开放成为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重点,这反映了我国对外开放从要素流动型开放逐渐深化,稳步拓展至制度型开放。我国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充分释放区域贸易红利。海南自贸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后先行先试,复制推广自贸区和海南自贸港的先进经验。此外,还要探索让“引进来”和“走出去”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完善涉外法律、人才、金融等一站式服务体系。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发力点,真正让每一项惠企政策措施可感可及,稳中求进,久久为功,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992期第4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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