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3月16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秦绮蔚)3月13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及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正式印发实施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
这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首部国土分区规划,对中央、省、市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给予中长期空间保障落实,是深圳市建立“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各区(新区、合作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分区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各区(新区、合作区)全新的历史使命、发展定位和核心功能,到2025、2035、2050年三个时间节点的目标愿景,包含总则、现状基础与风险挑战、城区职能与目标战略、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城区空间资源配置、历史文化保护与风貌塑造、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与安全韧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海洋空间与陆海统筹、区域协同发展、规划实施保障等主要内容,发展愿景令人期待。
据悉,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共制定四版总体规划,引领并推动深圳发展成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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