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可偏偏有人

已经有七次严重违法记录

却仍旧抱着侥幸心理无证上路

又一次被交警查获

案例回顾

2026年1月28日18时许,郑某某无证驾驶鲁HH***D小型普通客车行至黄河路路段时,被东营交警河口区大队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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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郑某某共有7次饮酒后驾车及无证驾驶违法记录。分别是2012年8月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惠民县公安局处罚;2018年9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河口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处罚;2020年5月因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罚款拘留:2020年8月因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罚款拘留;2021年11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2024年6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检察院免予起诉,处罚现金壹仟元,拘留十日;2025年3月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被垦利区公安局处罚。

但多次处罚并未让郑某某吸取教训,他依然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此次在河口区再次因无证驾驶被交警现场查获。

罔顾法律 不思悔改

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无证驾驶法律法规

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机动车有哪些危害?

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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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的危害

01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交警执法检查的心理而做出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

02

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持证”开车是基本的交通规范

也是对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保障

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严守安全防线

自觉抵制无证驾驶

来源丨河口区大队

编辑丨赵艳霞

审核丨范晓辉 陈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