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春为首,普法正当时。在第4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支部,以“党建+普法”模式开展支部共建活动,切实筑牢消费安全防线,助力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活动现场,法院党员干警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围绕网购纠纷、预付卡消费、虚假宣传、食品安全等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理性消费;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则重点向群众普及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方法以及消费纠纷的投诉举报流程,帮助群众提升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双方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有效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诚信经营理念,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此次支部共建活动,既是汝阳法院与县市场监管局深化职能联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有力实践,也是推动司法服务与市场监管有效衔接、协同发力的生动体现。下一步,双方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聚焦民生关切,拓展普法形式,健全协作机制,以更优的司法服务和更实的监管措施,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消费权益,为构建和谐、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曹阳阳 王国娜)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