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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微发布消息称,惠州“商转公”取消“唯一住房”限制,二套房也能申请。本次“商转公”贷款政策优化的最大亮点:在于取消了此前“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系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惠州市的唯一住房”这一贷款条件。

调整后,在惠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即使家庭名下在惠州已拥有两套住宅性质的不动产(含本次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也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此前,“唯一住房”要求让一部分有商贷置换需求的职工家庭无法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优惠。

惠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放宽,将覆盖范围扩展至拥有两套住房的家庭,旨在更精准地服务缴存职工。

但并非所有情况都能申请。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以下情形不予受理“商转公”贷款:家庭名下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政策明确,申请人家庭名下在惠州拥有三套及以上住宅的,不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请勿误以为“三套房也能转”。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不予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仍以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时,在惠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住宅性质的不动产(含购房合同)所确定的住房套数为准。

除上述住房套数限制放宽外,“商转公”贷款其他申请条件保持不变,申请人需确保符合以下要求: 申请“商转公”贷款前,必须在惠州市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本数)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商贷要求: 申请人(配偶可作为共同申请人)应当在商业银行已办理用于购买惠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不能申请“商转公”)。该贷款需正常还款一年以上,尚未结清并处于正常还款状态【当前有逾期或累计逾期超过3期(不含本数)的,不予受理】。

此外还要求,申请人及配偶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消费性贷款、车贷、其他经营性贷款近5年内合并计算逾期累计超过6期(不含本数)、连续超过3期(不含本数)的,贷记卡或准贷记卡近2年内逾期累计超过6期(不含本数)、连续超过3期(不含本数)的,不予贷款】。

目前,惠州市全市共有18家受委托银行可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包括:工商银行惠州分行、农业银行惠州分行、中国银行惠州分行、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交通银行惠州分行、中信银行惠州分行、招商银行惠州分行、光大银行惠州分行、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平安银行惠州分行、兴业银行惠州支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博罗农村商业银行、广州银行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惠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惠州支行、广东南粤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蒋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