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浙皖合作
2026年度重点工作清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化浙皖合作,浙江省对口区域办和安徽省长三角办联合印发了《深化浙皖合作2026年度重点工作清单》。
加强科技产业跨区域协同
●共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支持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合肥滨湖科学城常态化合作交流,围绕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建设、产业集群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等开展共建。
●深化产业光源科学设施建设。支持金华与合肥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合作,加快建设浙江光电子科创设施,依托长三角大科学装置(光源类)联盟加深与长三角合作单位的技术合作。
●推动杭合创新带建设。深化杭州、合肥城市创新合作,编制杭合创新带实施方案,印发杭合合作重点事项清单。
●联合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杭州与合肥、淮南、马鞍山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产品与服务在两地交易流通。
●协同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深化浙皖海洋产业分工协作,加强绿色智能船舶、海上风电光伏、海洋水产加工等重点领域合作,推动上下游配套产业集聚发展。
●深化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支持长三角(湖州、宣城)产业合作区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证评合一”改革、跨区域生态补偿等领域跨域协同合作。
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
●协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浙江“丝路领航”行动与安徽“徽动全球”出海行动联动协同,推动浙皖境外园区、跨境电商资源共享。
●拓展自贸试验区合作。加强浙皖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和经济合作,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与安徽自贸试验区蚌埠片区协同联动。
●强化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西向联动发展。加快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安徽联动发展区。支持湖州、宣城等积极对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
●加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省际合作。支持金华(义乌)、合肥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协同开拓境外线路,加强货源组织合作。
加强生态共保和文旅体融合
●共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深入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完善产业、人才多元补偿模式。
●合力打造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推进“诗路文化·三江两岸”水上黄金旅游线、“天目叠翠·吴越千年”文化旅游带、新安江—富春江—钱塘江黄金游线建设。
●协同开发跨区域旅游线路。联合发布“浙皖文旅重点合作需求项目”,深度开发“皖浙天路—浙西天路”自驾游线路等一批跨省高品质旅游线路。
●推动文化交流与合作保护。支持“浙里大戏”与“百戏入皖”联动,开展越剧、婺剧、绍剧、湖剧与黄梅戏、徽剧、傩戏等演出交流。
●联合组织体育赛事。共同培育长三角原创赛事品牌,共同办好长三角绿水青山运动会、长三角汽车(房车)集结赛、浙皖闽赣联盟花园·九山争霸体育大赛等品牌活动。
加强毗邻地区协同发展
●推动省际毗邻协同发展区建设。联合编制苏浙皖省际毗邻协同发展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长兴、宜兴、广德深化合作,支持长兴—广德、安吉—宁国省际毗邻地区建设。
●推动浙皖闽赣省际交界地区协同发展。联合编制浙皖闽赣(衢黄南饶)省际交界地区协同发展行动方案,推动衢州、黄山在大宗商品转运、产业链协作、文旅体融合等方面协同发展。
●共同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支持建设绿茶金三角(开化休宁婺源)三产融合发展区,共建浙皖赣三省八县(市)绿茶交易中心,打响绿茶金三角品牌。
打造城市合作标杆
●深化杭宿结对合作。高质量运营杭州宿州产业园、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支持宿州与驻杭高校院所共建技术转移中心,提升宿州·杭州科创飞地运营水平。
●深化甬蚌结对合作。高质量运营宁波前湾—蚌埠高新产业园,推动设立甬蚌合作发展基金,加快鄞州—蚌山产业园、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安徽医院建设。
●全面加强浙皖城市合作。支持宁波与合肥友好城市建设,深化自贸试验区开放创新、产学研协同、铁海联运等领域合作。
●深化皖浙劳务合作。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稳岗”及返乡务工人员“承接”,加强权益保障,常态化开展劳务对接活动。
强化保障落实
●共同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宁杭铁路二通道、合肥至温州高速浙江段等项目前期工作,协同推进浙皖闽赣四省边际多式联运枢纽、杭合高速宣城段一期工程、安吉数字物流港、新安江航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
●拓展多层级多主体合作。发挥浙商总会、徽商总会、浙皖间各类商协会及驻点联络机构作用,共同做好政策解读、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宣传。推动浙皖科创、人才、资金等资源和平台对接,助力重点产业集群发展。
供稿:浙江发改
编辑:邱丹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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