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市公安局发布通告,
4月10日起,
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的部分路口路段
新增设置了9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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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多处监控对象及行为包括
驾驶机动车
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
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
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详情如下:
乐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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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韶关市人民政府网、韶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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