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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来了!贷款机构必须给借款人看一张“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这张表要写清楚贷款本金,还要一项项列出所有收费项目——比如利息、服务费等等,包括怎么收、收多少、谁收的,最后算出个年化的总成本。

很多平台用“低利率”当诱饵,等你真要借钱了,又冒出各种“服务费”、“会员费”之类的花样,结果算下来,实际利率比宣传的高出一大截,有时候甚至踩了监管红线。

这种乱象终于有人管了!3月15号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联手出了个新规,叫《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从2026年8月1号开始,贷款机构必须用“一张表”把综合融资成本明明白白展示出来。

具体说说,这个《规定》一共11条。它先定义了啥是“综合融资成本”:就是借款人办贷款时要付的所有费用,比如利息、分期费、担保服务费这些正常的,还有万一逾期了要交的罚息等等。

《规定》要求,贷款机构做个人贷款业务时,得给借款人看这张明示表。表上要写明贷款本金,然后一条条列出所有收费项目——谁收的、怎么收、收多少,最后算出一个年化的总成本。

《规定》也明确了,“贷款人”包括银行、信用社、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等这些金融机构。而“合作机构”指的是那些在推广、担保等方面和贷款机构合作的第三方。

现在很多个人贷款业务靠第三方机构来拉客户、做担保,所以《规定》强调,贷款机构得管好这些合作伙伴。如果它们违规了,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直接终止合作,还要追责索赔。

操作上也有讲究:如果是线下办贷款,签合同或分期前,借款人得在这张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的话,要通过弹窗展示明示表,还得设个强制阅读时间,让借款人看清楚再确认。要是线上购物时分期付款,支付页面就得显眼地展示综合融资成本信息。

有业内人说,这个文件不是不让收费,而是让所有收费都“摆到桌面上”,变得透明。

其实,监管层早就动手了。去年4月的“助贷新规”就把一些隐性费用算进总成本,划定了成本区间。今年3·15之前,金融监管总局还约谈了五家平台,让他们把贷款产品的费用说清楚。

监管部门负责人说,考虑到贷款机构需要时间调整流程和系统,所以给了过渡期。还用了“新老划断”:新业务必须按《规定》来,老业务可能另有安排。

对借款人,《规定》也提了个醒:办贷款时,要掂量一下自己的收入和负债,别借太多钱,找正规渠道。更得盯着综合融资成本,搞清楚所有收费项目、怎么收、收多少、年化多少、谁收的、违约了会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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