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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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法官秉持“案结事了、护苗为先”的理念,在妥善化解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的同时,向监护人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从司法源头拧紧监护“安全阀”,让“护苗”守护既有温度更有力度。这是自我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琼山法院开出的第11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布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进校园为未成年人上交通安全法治课。。(采访对象供图)
“多亏了郑法官耐心调解,这一份指导令也点醒了我们,今后一定会把孩子的安全和教育放在第一位。”当天,12岁少年小宇(化名)的家长在离开时,连声向承办法官道谢。
一场调解柔化纠纷解民忧
据了解,小宇近日趁家长不注意,偷骑家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驶入非机动车道,撞上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造成车辆受损,产生4282元维修费用。因协商赔偿未果后,保险公司将小宇及其监护人诉至琼山法院。
“孩子才12岁,正处于成长关键期,直接判决不仅不利于从根源化解矛盾,还可能给他造成心理负担。”该案承办法官郑羚丽介绍,案件受理后,法院第一时间将其纳入涉未成年人案件重点办理范畴,全力促成和解。
抱着这样的想法,郑羚丽从收案到开庭,全程主动牵线搭建沟通桥梁。她一边反复与保险公司沟通,讲明案件涉未成年人的特殊性,以及被告家庭经济条件有限的实际情况,劝说企业主动肩负起社会责任;一边多次联系小宇家长,用通俗的语言释法明理,告知其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的法律后果,以及监护人监管缺位应承担的责任。
一次次耐心沟通、一遍遍暖心劝解,终于换来双方的理解与配合。保险公司主动让步,将4282元赔偿款减免至3800元,小宇家长也当场一次性付清赔偿款,原本剑拔弩张的纠纷,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圆满化解,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出具书面调解书。
一纸令书拧紧监护“责任弦”
“调解赔钱只是治标,让家长真正认识到监护责任的重要性,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才是办理这起案件的真正目的。”在调解现场,看着双方达成和解,郑羚丽的心里早已做好了下一步打算。
在双方签完调解协议后,郑羚丽当场向小宇家长送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令》。为了避免家长产生抵触情绪,她没有生硬宣读文书条款,而是拉着家长坐下,用家常话逐条解读指导令的意义:“这次事故的根源,是咱们作为监护人监管不到位,让孩子轻易拿到电动自行车钥匙违规上路,这是家长的失职。这份指导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上面明确要求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和法治教育,管好家中电动自行车,杜绝孩子无证骑行;如果后续没履行好监护义务,孩子再发生类似问题,法院会依法采取训诫等惩戒措施。”
语重心长的讲解,配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让小宇家长深受触动,当场表态会严格遵守指导令要求。
据了解,该院近期受理的5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案件中,2起涉及未成年人。法官们敏锐地发现,未成年人违规骑电动自行车问题频发,背后藏着诸多共性问题:不少家长忙于生计,将孩子的教育全权推给学校,对孩子骑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放任不管,有的甚至主动教孩子骑车。《家庭教育指导令》的送达,正是琼山法院破解未成年人监管难题的重要司法举措。(连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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