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走访老一辈法院人
开栏语:
七十五年,对于一个人,是漫长的一生;对于一个法院,是一段沉甸甸的记忆,是一部用汗水挥洒、用案卷堆叠、用良心书写的历史。2026年是文水法院建院七十五周年,当我们站在此刻回望来路,不禁要问:那段最初的路,是由谁的脚步丈量?那份精神的薪火,最初在谁的手中点燃?
为了追寻答案,院党组决定开启一场特殊的“走访”。在这个具有纪念意义的时刻,我们走访那些把青春砌进法院基石的老一辈法院人。他们的记忆里,藏着法院最真实的温度。历史并不只是陈列在荣誉室里的奖牌,它活在亲历者的皱纹里,活在泛黄的卷宗里。今天让我们跟随走访者——法官助理贺旭鹏的视角,去聆听、去记录、去传承。
01
人物简介
石虎银,男,1950年出生,197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进入法院工作,历任行政审判庭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刑事审判庭庭长等职,1995年任文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0年3月退休。在法院工作的三十余年间,他亲历了文水法院从两排平房、十几个人到逐步发展壮大的历程。他尤为擅长调解工作,无论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自诉案件,都坚持以“和”为先,力求案结事了人和,将法律的温度传递给每一位当事人。
02
走访者的脚步
早春的风还带着些许凉意,我们走访小组一行,在刘院长的带领下,去看望退休多年的石老院长。
石老院长的家位于城区一条狭小的巷子里。推开虚掩的大门,一阵馥郁的、属于植物与泥土的丰沛气息便扑面而来,将早春尚且清冽的空气晕染得温润。我们都不由地放轻了脚步——倒不是刻意,而是那满院的花草让人不忍惊扰。院子不大,却是一座被精心打理的、生机勃勃的花园。各色叫不上名字的花草高低错落,在朝阳下舒展着叶片,吐出宁静的芬芳。石老院长就站在这片盎然的绿意中央,笑着招呼我们。
在花草环绕的客厅落座,刘院长取出早已准备好的慰问信,郑重地展开,一字一句地读给石老院长听。信里写着建院七十五年的风雨历程,写着对老一辈干警的诚挚感谢和深深祝福。石老院长安静地听着,双手放在膝盖上,眼神专注而温和。读完信,石老院长非常高兴,连说了几遍:“好,好,组织上还记得我们这些老家伙。”
话题就这样自然地打开了。
“我是七九年进院的。”石老院长眯着眼回忆,仿佛在触摸一段遥远的时光,“那时候全院才十几个人,挤在两排平房里办公。你们现在可能想象不到,当年没人愿意来法院——穷,又得罪人。”
他顿了顿,又说起当年的办案条件:“当年,全院唯一一辆机动车,是一辆边三轮,一般只有紧急或重要的事情才舍得用。我们下乡办案全靠自行车,一骑就是五六十里地。土路,晴天一身灰,雨天两脚泥。”
刘院长问:“那时候办案累吧?”
石老院长摇摇头,笑了,那笑容里有对往昔的怀念,更有一种看透世事的通透:“累是真累,可也有意思。我办案有个习惯,很少下判决,但是经常下乡。不在法庭上坐,就喜欢到当事人家里去坐。你想想,在法院开庭,就原告、被告、法官、书记员四个人,面对面坐着,那气氛能好吗?到了乡下就不一样了,把村干部请来,治保主任请来,调解员请来,屋里坐得满满当当的。七嘴八舌一劝,什么疙瘩解不开?”
他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眼里泛起一丝得意,继续分享他的“调解经”:“有一回,执行庭的庭长跟我说,老石啊,要是法院的人都像你这样办案,我们执行庭就该撤了——你办的案子全调解履行完了,我们还执行什么?”
我们都笑了。阳光透过玻璃窗洒下来,在他脸上投下斑驳而温暖的光影。
“后来我调到刑庭,当副庭长,专门办三年以下的刑事自诉案件,任期三年多,经手的案子全调解结案,没有一个判的。”
我忍不住心中的好奇,追问道:“石院长,刑事案件也能全调解?”
石老院长看着我,目光温和又深邃,仿佛看穿了我的困惑:“小伙子,法律是条文,人心是活水。邻里纠纷、婆媳矛盾、一时冲动动了手,本身犯罪情节十分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判了,两家就结下死仇了。把两边叫到一起,把理说透,把气理顺,该赔的赔,该道歉的道歉,比判刑管用。当然,前提是法律允许调解的范围。”
他顿了顿,声音变得更加语重心长:“当年条件那么差,为什么愿意干?因为能实实在在帮人解决问题。老百姓一辈子可能就打这一回官司,你办好了,他念你一辈子好;你办砸了,他怨法院一辈子……”
采访不知不觉进行了很久,我们起身告辞。再次穿过那座小小的院子,我忽然对这片寻常的绿意有了另一种认知。这里没有奇花异草,每一株都是最寻常的品种,但它们被日日浇灌,年年修剪,众多花草聚在一起,于是有了超越个体的、磅礴而坚韧的生命气象。
采访手记(贺旭鹏):
回程的路上,我一直在想。石老院长那一代人,何尝不像院子里的花草一样?在法治的荒原上,他们是最初的、为数不多的种子。他们走向田野,走进农家院落,将法律的根系,深深扎进中国社会最基层、最温热的泥土里。他们用最原始的自行车轮,碾出的是一条通往人心的正义之路;他们用“全部调解”的执着,守护的是比判决更珍贵的人间和谐。我突然想起了我们的南武法庭,他们探索出的“五同”工作法,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这不正是像老院长当年那样,把“坐堂问案”变为“送法上门”,邀请乡贤、网格员、村干部坐在一起,把纠纷化解在萌芽,把道理说进心坎吗?
时代在变,但那颗“到群众中去”的初心,那种“定分止争”的智慧,从未改变。从石老那一代人的自行车轮,到我们这一代人的“五同”工作法,不正是一场最生动的“薪火相传”吗?
石老院长一生办理的案子,恰如他悉心侍弄的花草一样,经过耐心的修剪和浇灌,最终开出了和解的花,结出了安宁的果。如今,新一代的文水法院人接过了他的“锄头”,在“司法为民”的土地上,继续耕耘着,期待着一个更加和谐安宁的明天。
责编:贺旭鹏
编辑:任智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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