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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里县委批准,龙里县纪委监委对龙里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违规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私德不修;将公权力当做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龙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龙里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航开除党籍处分;由龙里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黔南州纪委州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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