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40公里来帮忙,却把自己“送”进了交警队,近日,一男子为帮朋友拖回被扣车辆驾车从大英县来到遂宁,却因涉嫌醉驾被民警当场查获,这本是一次朋友间的热心相助,却因一时侥幸变成了“自投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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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9时40分许,一名男子驾驶一辆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来到遂宁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营区前,见民警邓子为、张雪鹏等人在营区外中环线路段执勤时,遂主动上前向正在执勤的民警邓子为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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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刘某某面色发红、浑身散发酒气,涉嫌酒后驾驶,让刘某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未果后,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2mg/100mL。刘某某对测试结果无异议。随后,邓子为当场告知刘某某将进一步进行血液(尿样)检验,并告知其理由后,依法将其带至遂宁市中医院抽血检验,最终血检酒精含量为98.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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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刘某某朋友的车辆因交通事故被暂扣在交警大队涉案停车场。当天上午,刘某某从大英县驱车40公里来到遂宁,准备帮朋友开具放车单并拖回车辆,没想到因醉驾被查,成了“自投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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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交管部门已依法对刘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

请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

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遂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