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11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实施《浙江省美丽城市建设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域推进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丽城市建设,助力打造更高水平生态省,推进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家美丽城市建设部署,推动美丽浙江建设,在加快建设高水平生态省过程中,出台实施《方案》,以‘一城一品牌、一域一标杆’为导向,全域推进美丽城市建设。”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部署,到2035年,浙江将推动全域美丽城市建设持续深化,绿色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城市生态环境健康优美,让人民群众在美丽家园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提供“浙江实践样板”。
《方案》明确五大主要任务
推动城市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推动城市生态宜居品质活力凸显
推动城市环境健康风险有效防范
推动城市现代化环境治理效能提升
作为全国首个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浙江将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绿色服务业,发展壮大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低碳产业,全面推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改造,深化城市建筑绿色低碳转型,构建全生命周期绿色建造体系,加快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美丽城市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城市。浙江将加强城市生态功能修复,促进生态空间与生产生活空间衔接融合,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水平,常态化开展生态文明系列公益活动,打造浙江特色的城市生态文化品牌,以省域环境健康友好创新区建设为指引,构建城市环境健康管理体系。
为确保《方案》落地见效,浙江从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建设要素保障、实施培优激励机制4个方面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的有关要求,引领带动美丽城市建设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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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浙江生态环境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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