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6年2月24日)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县域统筹、城乡融合、工农互促、强村富民”的思路,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泉州实践贡献“三农”力量。
一、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一)统筹抓好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增长。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重点推进粮食单产提升,抓好大豆、旱稻扩面提产,推广轮作间作套种粮食生产模式,大力发展短生育期油菜生产。用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储备订单粮食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水稻和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等政策,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落实地方粮食储备任务,巩固拓展粮食产销合作渠道,提升粮食收储调控能力。健全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应急保供能力建设。持续推进节粮减损,持续开展“光盘行动”等反对浪费活动。
(二)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落实生猪总量调控与产能优化措施,推进蛋禽、肉禽设施化规模养殖,提升特色肉禽和乳制品供给能力。推动蔬菜错季生产与设施升级,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水果。推进“三茶统筹”,发展县域特色茶产业。鼓励食用菌多层立体式工厂化生产。大力扶持林下中草药种植、林蛙和林蜂养殖、鲜笋及油茶等森林食品加工,鼓励建设林下经济标准地。发展现代化远洋捕捞,加快石狮、晋江、惠安深远海养殖产业发展。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三)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落实以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的占补平衡机制,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分类处置历史流失耕地。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年度评估,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管理机制,稳妥有序退出河道湖区影响行洪安全等不稳定耕地。构建乱占耕地问题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严肃查处遏制耕地“非农化”。加大“大棚房”排查整治力度,稳妥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和撂荒地复耕利用。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做好灌区骨干工程和高标准农田渠系管理衔接。优化高标准农田立项、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加强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监管,巩固拓展“连片整治·千亩良田”专项行动。
(四)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监测和预报预警水平。加快构建“两江两翼、五连五枢”水网布局,持续推进水库除险、山洪管控、防洪治理和水毁修复能力建设。完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与防控体系,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持续推进互花米草复萌除治和戴云山、清源山等保护地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严格进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开展农村道路交通、有限空间、燃气、消防、房屋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完善乡镇、村级应急管理协调机制和组织体系,巩固提升应急避难场所。开展海洋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
(五)发展壮大特色乡村产业。实施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十链千亿”行动,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提升,打造一批百亿级农业产业集群、十亿级农业产业强镇。延伸农产品加工链条,改造提升一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推动一批特色农产品三年倍增。推动“以竹代塑”项目建设。支持商贸企业冷库建设,优先在县城、重点镇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改造提升特色产业批发市场、田头市场。培育发展“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经济、健康养老、会展农业等新业态。积极培育引进电商代运营机构与经纪公司,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提供专业服务。持续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落实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评价有关工作要求。
(六)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健全“三农”科技协作机制,组织实施“揭榜挂帅”重大技术攻关,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科学推广农业新品种,推进国家级畜禽、水产良种场升级改造。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实施基层农技员能力提升计划,推进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开展“农业专家八闽行”活动,推进科技小院、科技村落等建设。支持福建省农科院泉州分院、中国乌龙茶产业研究院等建设。
(七)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推动丘陵山区适用先进农机装备。加快数智化赋能现代农业,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快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先进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推广无人机吊运农资上山、农产品下山社会化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数字孪生项目建设。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新建一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推广应用林长制智慧管理系统,扩大大数据技术应用场景覆盖面。支持传统渔船进行电动化更新改造,培育发展深远海养殖装备等产业。
(八)全面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推广“五节一循环”等农业减排固碳模式。实施农药和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和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完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制。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建设一批“邻里绿美家园”和特色植物园。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因地制宜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稻鱼综合种养模式,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和闽江禁渔制度。
(九)提升农业品牌质量价值。推动企事业单位参与农业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支持农产品“三品一标”创建,培育壮大“泉乡好货”品牌矩阵,打造一批著名农业品牌,支持有条件的镇村区域“小品牌”提级打造为市县公共“大品牌”。利用好全国性展销平台,深化产销对接。
(十)加强泉台农业交流合作。制定加强泉台农业合作政策,支持台湾农林渔业在泉发展,推动更多台胞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创新台农融资产品,推广“台农贷”“台企快服贷”等金融产品。持续提升泉台农业融合发展水平,依托惠安县、永春县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国家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引进一批台资农业企业、新建一批合作项目。办好第十九届海峡两岸农产品采购订货会等各类农林渔业泉台交流合作活动。
(十一)聚力推动农产品出海。提升农业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市场的合作。培育一批省级农业国际贸易优质主体。推动对外投资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加大优势农产品出口支持力度,加快出口茶叶“大基地”建设。支持涉农企业走出国门,鼓励发展跨境电商、布局海外仓等新业态,开展“百团千企”出海行动,拓展金砖国家等新兴市场。
三、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十二)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科学布局村庄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建设优先序,充分利用“通则式”村庄管理规则,满足村庄建房及“两公”建设需求。
(十三)做好常态化精准帮扶。持续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稳步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效能,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监测对象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优化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方式,因户施策支持开展生产经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加快实施一批补短板项目。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深化山海协作和东西部协作,扎实做好援宁援藏援疆工作,加强产业配套协同。
(十四)促进农民稳岗就业。落实好农民工稳岗就业支持政策,推进“三个拓展”招工引才行动,推动零工市场建设,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拓岗吸纳农民工,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推行以工代赈项目,带动更多农民就业。完善“泉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织密基层就业服务网点。强化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动态监测,发挥促进就业和劳动保护工作机制,强化农民工技能培训,维护农民工就业权益,推进各类欠薪问题常态长效治理。聚焦新业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专项行动。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试点,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将联农带农成效作为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
(十五)推动乡村消费提质。持续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推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发展。持续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运营服务,深入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加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商贸流通效率。积极策划农文旅商健新模式、新场景,常态化开展“五个一批”促进绿色农产品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下乡,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进乡村,加快提升废旧产品设备等回收循环利用水平。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严肃查处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十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推进党建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市级“八条措施”,因地制宜推广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支持引入专业化运营公司,完善“村企民”三方利益联结机制。深化跨村联建联合发展,培育一批联建共富片区。统筹供销系统基层网点资源,打造城乡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村社联营增收项目。持续开展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实行集体经济组织人才收入与村集体经济收益挂钩机制,推进经济薄弱村发展农业产业三年行动。
(十七)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落实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保障机制。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和规范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
四、加快建设泉州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八)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全覆盖。有序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百乡千村万里路”工程。实施新型电力系统攻坚三年行动,推进城乡供电服务一体化,持续推进农村电能替代及“乡乡有桩”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房危房改造、宜居化改造。推动千兆光网和5G网络乡村覆盖补强,推进国家、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增设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发展“5G+智慧农村”模式。
(十九)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便利度。实施县域高中振兴计划,推动一批义务教育学校提升服务能力,常态化开展农村控辍保学工作。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优化乡村基层医疗机构布局,做好农村“一老一少”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推进DRG医保支付改革,强化医保定点资源配置,推进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服务,完善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正向激励机制,助推县域医共体建设。做好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的关爱帮扶,深化“春蕾计划”等行动。推进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多功能运动场等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二十)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舒适度。推进整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乡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深化拓展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厕所社会化管护服务体系。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分类推进集镇环境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化水土流失、农村水系和小流域、海洋垃圾综合治理。
(二十一)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推行区域组团、乡镇共建、跨村联建等模式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加快推进安溪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项目建设,继续组织争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大力培育新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按照“提质、扩围、共享”思路,加快“田园风光”“青山风韵”“渔村风情”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沿戴云山农旅融合和环泉州湾滨海休闲共富带建设。开展整镇推进产业提升行动,培育一批乡村富民产业精品项目。
(二十二)加强文明乡风建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深入实施文化特派员制度,鼓励开展“四季村晚”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进“泉乡有戏·艺起来”“十个一批”任务落实,举办“村”字头体育赛事,规范民俗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深入挖掘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传统建筑、农业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拓展非遗市场边界。进一步深化村规民约修订,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整治农村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加强宗祠规范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抵制陈规陋习。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
(二十三)深化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农村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深化“法援惠民生”等专项活动,强化农村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坚决打击“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势力土壤。打击整治农村赌博、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深化“无毒乡村”行动,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聚焦“五化”“四到位”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治理,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
五、深化改革激活乡村发展动能
(二十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本完成省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市试点,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严格落实土地流转行为监管要求,及时核实处置风险,提升承包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水平。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协会或联盟。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一批现代农事综合服务区域中心,推进“供销智创农庄”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二十五)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广“四立一督”工作机制。拓展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功能,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水平。加强村级劳务用工规范管理。严控新增村级债务。持续深化惠安县、永春县、德化县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试点,推进南安市、永春县和安溪丰田国有林场的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完善六类福林票发行模式。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垦综合改革。
(二十六)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地价体系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整治。探索农村宅基地批后线上监管方式,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规范化水平。稳妥推进农村村民集中建房。引导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鼓励村集体通过出租、自营、联营等形式盘活闲置资产。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
(二十七)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政策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建设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大乡村振兴领域金融支持力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在金融创新评选中向涉农领域倾斜。发挥泉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作用,用好用足“政银企”风险共担机制,为乡村振兴领域企业及企业主个人经营性贷款提供融资增信服务。推动“乡村振兴贷”等投放增量扩面。支持涉农企业等主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灵活运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商业险、收入险等险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息归集共享。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八)强化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压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抓乡村振兴责任。更好发挥党委农办统筹协调作用。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有关要求,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十九)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实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深化跨镇、跨村联建共同发展,健全“整乡推进、整县提升”机制。全面开展农村党建体检,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措施,常态化整顿转化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实施“兴村善治头雁”全链条培育计划,加强村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建设,重点抓好换届后新任村主干全覆盖培训,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建强乡村一线骨干力量。建好用好“两中心一平台”,健全“3+X”村级民主议事协商、“四议两公开”、“六要”群众工作法、“四微联动”等工作机制,拓宽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渠道。
(三十)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统筹用好“一书记三大员”工作力量,开展驻村第一书记“四比四看”活动。支持高校和职业学校开设涉农专业,推动院校与企业共建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落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青年乡村科学家培养计划、八闽巾帼乡村追梦人计划,引导留学回国人才服务基层,鼓励台湾建筑师、文创团队参与乡建乡创。持续开展“党建强引领、乡村能人助振兴”行动。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和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轮训。加强基层科技辅导员、科普信息员队伍建设。搭建城市人才服务乡村平台,支持建设乡村“人才之家”,完善乡村振兴领军人才、乡村产业“头雁”“新农人”多层次培育体系,实施“千名产业带头人”培育计划,加快培育“乡村代言人”“乡村CEO”等。
(三十一)改进农村工作方法。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实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防止村级组织“滥挂牌”问题反弹。健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一表通”数据共享和创新应用,推动“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避免农村政策执行“一刀切”、层层加码。持续推进党建引领网格管理服务,推动各类网格“多格合一”。持续开展对村党组织巡察,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
来源:泉州晚报社·泉州通客户端、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泉州政务
编辑:吴明瑜
一审:尤逸群 | 二审:唐莉洪 | 三审:林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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