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粉丝在后台留言,说了件事儿,想让给局里反映一下。

大概的意思就是,之前他们那边的很多消防干部、消防员已经考过行政执法资格证了,是司法部门组织考的,按国家政策,完全可以用这个证来执法,但是局里要求全部要重考,还要重新培训半月左右。

这几个粉丝的想法就是,能不能别这么折腾,这些人都在一线岗位,全弄到哪个地方去培训,会耽误一段时间的工作;另外,他们有些人本来就是有证的,也都在执法岗位上干,既然局里另外弄了一个证,那么可以考虑先给他们换个证啊,或者就用这个证来执法,5年之后再重新考不就行了吗?

还有,局里说的免考条件是考过律考和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的,那这样的人有几个呢?那这不是要求全部干部和消防员都要重新考吗,这里面难道有什么别的考虑?

粉丝也说了,局里想单独发证的一个原因是司法部门发的证标明了是哪个县区,不方便在全市使用,这个确实不太方便,消防是垂管部门,人员在全市流动比较频繁,扩大一下执法范围确有必要,能够和司法部协商单独考试也不错,但过去已经考过的,感觉也没必要非再考一次。

好吧,粉丝的想法就写在上面了,仅供参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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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屯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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