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凡冰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从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筑牢安全底线等方面,为全社会系统性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画出了清晰的“路线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民生领域的生动体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福建省福州市儿童公园,幼儿组队员正在进行橄榄球比赛。谢贵明摄(人民视觉)

推进儿童友好,首先要读懂“一米高度”的世界。该意见提出,各地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当引入“1米高度”儿童视角,充分考虑儿童需求。这意味着我们要蹲下身子,用儿童的眼光看世界,倾听他们的声音。对于涉及儿童权益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听取儿童及监护人意见,这不仅是视角的转换,更让儿童在社会生活中真正拥有了“参与权”和“话语权”。

儿童友好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可感可及的公共服务与成长空间。该意见明确提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将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为满13周岁女孩免费接种;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0—3岁儿童急危重症患者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推动交通枢纽为儿童出行提供便利……一系列实招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护航。同时,推广“街区+”“社区+”“公园+”建设模式,逐步实现街区、社区、公园儿童友好空间全覆盖,把城乡打造成一个更加安全、充满趣味的“游乐园”。

守护儿童成长,必须全方位筑牢安全底线与保护防线。儿童好奇心强、自我保护能力弱,这要求全社会构建一张严密的“防护网”。该意见不仅关注传统的食品安全、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更紧跟时代,强调数字时代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完善网络平台未成年人模式,更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此外,按照应保尽保原则,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保障制度。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取决于它如何对待最弱势的群体;而其温度,则体现在它如何呵护每一个身处困境的个体。

该意见强调,推动儿童友好建设是一项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不搞示范创建,不开展验收认定,不授予称号。这清晰地表明,儿童友好是需要久久为功的“民心工程”。只有摒弃形式主义,将资源真正投入到适儿化改造和公共服务供给中去,才能让儿童友好理念真正落地生根、春风化雨。

“儿童友好”是一面镜子,映照着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儿童友好”也是一颗种子,孕育着国家更加美好的明天。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需要政府统筹、各部门协作,更需要每一位公民的参与。让我们携手同行,将儿童友好理念贯彻于行动中,用全社会的温暖与力量,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安全、健康、快乐成长的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