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动滑板车在城市中日益普及,其带来的便利与风险也愈发并存。德国政府如今正试图通过收紧法律责任,为不断上升的事故数量划出更清晰的责任边界。

据德国联邦政府援引联邦统计局数据表示,近年来电动微型车辆事故持续增加:2021年约为4000起,而到2024年已接近8000起,几乎翻倍。在此背景下,联邦司法部提出一项法案草案,计划大幅强化与电动滑板车事故相关的责任规定,内阁预计将于本周三对此进行审议。

联邦司法部长胡比希(Stefanie Hubig)指出,来自共享平台的电动滑板车更频繁地卷入事故之中。她强调,不能让受害者因为肇事者早已离开现场而自行承担损失。在她看来,在责任认定上,共享滑板车没有理由与租赁汽车区别对待。

根据现行法律,电动滑板车并不适用于机动车那样严格的责任规则。受害者若想获得赔偿,通常需要证明事故中存在过错,尤其是驾驶者的责任。然而在现实中,这一点往往难以实现,尤其是在涉及停放不当或倾倒在路边的共享滑板车所引发的事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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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dpa

为改变这一局面,草案提出引入“无过错责任”的持有人责任制度。未来,车辆持有人即使没有直接过错,也需承担责任;而对驾驶者,则将推定其存在过错,除非其能够自证免责。草案指出,这种风险责任机制将迫使运营车队的企业在成本核算中纳入潜在事故费用。

在具体操作层面,受害者仍可直接向驾驶者索赔——前提是能够找到对方。同时,他们也可以向车辆持有人主张权利。持有人既可能是租赁公司,也可能是私人出借者。在德国,所有参与公共交通的电动滑板车都必须配备车牌,并需购买责任保险,这也为追溯责任提供了制度基础。

该草案适用于电动踏板车、站立式滑板车以及自平衡车辆。但对于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的小型电动工具车辆,如骑乘式割草机或部分工地用车,以及电动轮椅,则不在新规适用范围之内。

(欧洲时报德国版综合报道,转载请注明公众号German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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