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寨村州司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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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寨村州司马第

文图:路边青草

简易朴素的客家古建筑——州司马第,位于广东省蕉岭县南磜镇石寨村,是单层砖瓦结构、采用“上堂下堂+中间天井”格局的传统客家建筑。大门上悬挂的“州司马第”牌匾上署立的时间是“大清嘉庆辛未岁”,即1811年,距今已有200余年了,也就是说,这座不起眼的小型客家老屋,已悄悄走过两个多世纪的时间了。

石寨村州司马第的结构完整,屋顶完好,外墙白净,它的外观模样倒真是看不出有200多年这么古老悠久的年岁,那是因为它重新进行了翻修,古旧的模样已被后期的修缮掩盖掉了。而且,现在看到的这块“州司马第”牌匾,也并非是原牌匾,因为匾上还有一个时间落款:“2010年复制”。也许是因为年岁久远,又或者因为社会动乱乃至失火等等的缘故,原牌匾已腐朽或者破坏遗失了,房子也该是早已腐旧破败不堪,后人进行重修时,顺道把牌匾也依原样复制了一块,让整座房子大体上恢复回了州司马第原本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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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字是房子的意思,“司马”是古代官职名,“州”是古代的地方管理行政单位,古代的行政区划有过“省、路、府、道、州、郡、县”等等的划分,在不同的年代,州大概是相当于县的级别或者比县高一级。所以,简单直白地理解,“州司马第”就是一个州的司马这个官员的府第的意思。

“司马”在中国古代战争年代是非常重要的军职,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徒、司空、司士、司寇并称五官,掌军政和军赋,大司马还是古代武职最高长官的称呼。“州司马”也是中国古代的官职名,主要在唐、清两代。唐代的州司马为州级行政机构佐官,位列长史之下,协助管理僚属及日常政务,按州等差异品级为从五品下至从六品上。清朝时已不设司马一职,“同知”是明清的文官官职名,为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同知办事衙署称“厅”,士大夫雅称同知为“司马”,所以清朝时所称的“州司马”即是“州同知”的意思,也称为“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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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同”是清代地方行政机构中知州的副职官名,也就是知州的佐吏,为从六品官。金代始设“州同知”,元明两朝沿袭此制;明代继承前制,“州同知”成为州级行政机构固定副职;清代时则将原“州同知”改称“州同”,以区别于府级同知官职。

清代州同的核心职责集中于地方实务管理:与州判共同分掌督催粮税、捕盗治安、海防江防及水利事务;主管辖区内治安事务,包括缉捕盗贼、审理民间诉讼;统筹水利设施修筑维护,兼管沿海沿江防务等。

州同(州司马)相当于是一个州的二把手官员,但其实官位不大,只是六品官,所以“州司马第”这几个字眼听上去很有派头很有气势,但石寨村的这座州司马第,却实在是太普通了,矮而窄小,连许多乡村间普通人家建造的客家围屋民居都比它大和气派,与许多有名的官家大宅故居更是没法相比,它就只是一座处在偏僻山村里的小房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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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昔日石寨村的这位曾担任过州同的大人,为官并没有为自己捞取什么财富,他没有足够多的钱去建造豪华大宅,仅只是为自己建造一座可供家人和子孙落脚居住的普通房子而已。但是,200多年前能建造起一座房子的人,也比许多普通百姓要强很多了,现在看来毫不起眼的矮老破小,在当时的山村里,也许就是一座吸人眼球的漂亮别墅。

时光流转,石寨村州司马第现在早已没有人居住了,虽然屋顶和外墙都修缮一新,但整座房子都成了堆放杂物之处;屋前的庭院禾坪,成了晾晒物品的地方;走进屋中,破旧的木柱、门窗、屏风,日益坑洼的地板,以及天井、地板上渐渐铺长满的青苔,都在悄悄地告诉人们它曾流经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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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寨村州司马第的上厅后墙上,还贴着一张异常惹眼的鲜艳大红纸,红纸上是一个大大的“心”形“囍”字,这张“红囍”静静地提醒人们:这里不久前还摆过喜酒。也许,那是已迁出州司马第的屋主后人,他们并没有远离自己的祖屋,专门在祖屋举办喜事也是一种很有纪念意义的事情。这张红囍,也让人遥猜这座窄小的昔日官家房子里,屋内屋外摆着数十台宴席,宾客在其中穿梭的情景,那该是多么热闹喜庆的场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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