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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云南省民政厅发布

关于启动2026年全省

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品

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公告

对有关事项作出安排

详情如下↓↓

一、补贴对象

常住云南、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老年人年龄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按申请之日计算。老年人无法独立完成操作的,可委托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

二、补贴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检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地面和门改造、卧室改造等7大类适老化改造产品给予补贴。具体补贴产品见附件《云南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购置目录(试行)》。

以下产品及费用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1.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已明确纳入全国统一补贴的品类,包括: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手机、平板、智能眼镜等;

2.超出补贴目录范围的产品购置费用;

3.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的装修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费等服务性费用。

三、补贴标准

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企业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给予补贴。补贴限额:单件产品补贴上限为1500元,单个消费者累计补贴上限15000元,每个产品品类限核销1次消费券。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数电发票含税价为准。

四、补贴方式及流程

(一)活动平台

本次活动通过云闪付APP“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活动专区开展。

(二)补贴流程

实名认证。消费者下载并注册云闪付APP,完成实名认证。

领取消费券。实名认证通过后,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活动专区,可在活动专区按产品品类领取适老化以旧换新费券,每个品类每日限领1张,先到先得,领完即止,票券当日有效。

核销使用。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前往省内参与活动的线下实体门店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以“支付立减”或“分期立减”的方式核销,整个活动期间每个品类限核销1张。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可重新申领。

撤销退货。享受优惠补贴的交易发生退货、撤销等反向交易时,退还消费者的款项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不包含补贴资金)。全额(撤销)退货,补贴资格返还,消费者次日可再次领取使用。部分(撤销)退货,按比例退还用户订单实际支付金额,补贴资格不返还,该品类视作消费者已参与补贴。

五、参与商户及产品管理

(一)商户报名

有意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含线下实体店、电商平台、生产企业销售机构等),通过“云南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政民互动-适老化以旧换新”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信用报告、《商家承诺书》等材料。省民政厅将分批审核公示。

(二)产品申报

通过审核的商户,可在同一入口登录报名系统,按指引上传拟参与补贴活动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市场零售价及69码等资料。产品须经审核入库后方可参与补贴活动。

(三)动态管理

参与商户须承诺产品价格真实合理,杜绝“先涨价后补贴”、虚假交易、骗补套补等行为。一经发现违规,立即取消参与资格,追缴已拨付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活动时限

本次活动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补贴资金采取“先到先得、补完为止”的方式实施,根据申领先后顺序进行补贴。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省民政厅将及时发布公告终止活动。

七、其他事项

(一)民政厅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与商务厅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等同类型政府补贴政策,不可叠加享受,消费者可从高选择。

(二)本公告未尽事项,按照《云南省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云民发〔2025〕43号)及《云南省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执行。

(三)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八、咨询方式

服务电话:95516(周一至周日00:00-24:00)

本公告由云南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2026年3月9日

请登录云南省民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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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发布

总编/杨锐 责编/张云龙 值班编辑/孔德云 编排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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