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2026年石家庄市人社系统10件民生实事公布,“推动300家企业、3万名职工参加补充工伤保险”位列其中,这一举措旨在切实减轻企业工伤赔偿负担,为广大劳动者筑牢工伤保障防线。
据了解,石家庄市人社局出台的全省首部补充工伤保险办法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将石家庄市列为全省首个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城市,率先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行工作,为全省全面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提供经验。
此次石家庄推出的补充工伤保险,由基本补充工伤保险和职业伤害保险组成,保费均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职工个人无需缴纳任何费用,让劳动者零成本享受更全面的保障。据介绍,两类保险的参保范围各有侧重、精准覆盖,基本补充工伤保险的参保对象是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中已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职业伤害保险的参保对象有三类:一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70周岁的从业人员;二是通过互联网平台(不含国家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覆盖的平台)注册并接单,提供网约车、外卖或快递等劳务的人员;三是无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用人单位或者互联网平台为以上三类人员投保职业伤害保险的前提,是同时为本单位其他已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缴纳基本补充工伤保险。
在待遇赔付方面,两类保险均设置了针对性的赔付项目,保障内容具体、赔付标准明晰,切实解决工伤赔付的实际问题。参加基本补充工伤保险的,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补充工伤保险费据实赔付停工留薪期护理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待遇项目。参加职业伤害保险的,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由补充工伤保险费赔付一次性身故补助金、一次性残疾补助金、职业伤害医疗补助金、住院津贴补助金。根据测算,投保基本补充工伤保险后,用人单位获得的各项补助金总和可以占到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费用的75%,大大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赔偿负担。
政策落地后,石家庄市人社局迅速行动,重点聚焦机械加工等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保障需求迫切的行业展开政策宣讲和落地推进。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市18个县(市、区)的走访覆盖,组织召开3场专题政策宣讲会,累计深入65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加工等生产制造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解读。政策落地成效初步显现,已有7家企业顺利完成投保,参保职工达300余人,另有30余家企业明确表达参保意向,涉及职工2000余人,企业参保积极性持续提升。
“我们将以获批全省首个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知晓率与参与度,同时,建立健全运行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分析试点运行情况,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石家庄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相关负责人表示。
(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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