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宿迁发布

编校 | 刘婉儿 审核 | 陈宁 马响响

宿迁市2026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来了 !

涵盖生活补助、国家奖学金、

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等多项暖心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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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护航每一名学生的求学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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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及标准

(一)学前教育阶段

1.学前教育政府资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2.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免收保育教育费等,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免除部分由当地财政部门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足额拨付到幼儿园。

3.园内资助

幼儿园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困难补助、应急救助、伙食补贴、保育教育费减免等园内资助项目。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

资助内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对一年级新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2.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非寄宿生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寄宿生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城乡低保家庭每生每年小学1500元,初中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1.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一般高中800元;二星级1200元;三、四星级1600元(不含住宿费)

2.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3.校内资助

高中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应急救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免学费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

资助标准: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籍在校生每生每年2200元,非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每生每年1200元(不含住宿费)

2.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五)本专科教育阶段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次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次6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可分设2—3档发放。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承担。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按学年实行学费减免。上述情形每生每年均不超过20000元。

6.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在省属高校全日制就读的残疾和建档立卡家庭(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本专科学生。

资助标准:残疾大学生免学费标准按其在读期间实际缴纳学费金额确定,省财政每生每年最高补助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校从提取的事业收入中列支。建档立卡学费减免,按实际缴纳学费确定,所需资金由高校从生均拨款、事业收入等经费中统筹安排解决。

7.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资助对象:对到苏北基层单位就业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省内外(不含境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招收全日制普通学生的成人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资助标准: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8.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9.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0.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应急救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申请时间

请学生(家长)按照学籍所在学校具体通知时间办理申请。

申请途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网上申请或确认,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需对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相关材料通过平台提交至所在学校。

“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登录方式及注意事项:

方式一:进入“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服务通道”项下的“资助申请”

方式二:打开网页版,登录网址为https://jsxszz.jsed.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

登录时间:请有需要的学生(家长)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填写申请。

账号及密码:学校会告知登录账号及密码,每位同学登录后都可以重置密码,重置密码后请妥善保存。如若忘记,可点击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通过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完成重置。如果手机号码有变化,可以联系学校资助工作人员在后台进行更改。

附市、县(区、功能区)咨询电话:

宿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27-84389659;

沭阳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0527-83691005;

泗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27-86223554;

泗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27-80299697/80299696;

宿豫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27-84469167/84469168;

宿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27-84239723/80909930;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发展中心:0527-88850025;

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局:0527-80100532;

苏宿工业园区社会事业与应急管理局:0527-82868473;

宿迁市洋河新区教育局:0527-8266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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