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中社

2026年3月18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银行(06199)原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许安因受贿罪、贪污罪、洗钱罪,数额特别巨大,被依法判处死缓

这一判决,距离他2024年5月落马已过去近两年,距离其前搭档、贵州银行原董事长李志明的一审判决仅隔三月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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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草根”起步到上亿迷途

在贵州金融系统的权力版图中,许安曾被视为一个极具样本意义的“草根”标杆。现年63岁的他,职业生涯的起点要追溯到1980年。彼时,年仅17岁的许安跨入了人民银行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支行的大门,从最基础、最枯燥的储蓄和会计岗位起步,开启了长达46年的金融征途。

他的履历是一条典型的基层晋升曲线:在工行安顺分行深耕的十余年间,他从基层稽查员一路走到了分行副行长的位子;随后,他转战地方金融拓荒期,先后主政安顺市城市信用社和安顺市商业银行,积攒了深厚的地方金融人脉。2012年,随着遵义、安顺、六盘水三家商业银行合并重组,贵州银行宣告成立,作为“元老功臣”的许安顺理成章地出任副行长,并于2018年4月正式执掌行长之舵,开启了他在该行长达六年的“二把手”时代。

然而,这段长达40余年的行业深耕,最终却成了他编织权钱交易网的筹码。法院查明,许安的贪腐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长期性,其犯罪时间跨度长达18年,从2006年主政安顺城信社时期便已开始,一直持续到2024年他在行长任上落马,几乎覆盖了他职场飞跃的所有高光时刻。

在深入剖析许安案的严重性之前,不得不提他的前任搭档——贵州银行原董事长李志明。与许安这种土生土长的“贵州金融老兵”不同,李志明是2017年底才从湖北银行跨省调任而来的“空降兵”,曾主导了贵州银行2019年在香港联交所的挂牌上市。

两人曾共同经历了贵州银行从地方银行向港股上市银行跨越的“黄金三年”,却最终在权力的迷雾中双双坠落。2025年12月,李志明因受贿罪及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7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其在2013年至2023年间受贿共计4310万余元(其中部分系未遂),并在2018年至2020年间违法发放贷款3.04亿余元,造成特别重大损失。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且退缴了部分赃款,法院依法作出了从轻处罚。

然而,当许安的判决尘埃落定时,其案情的复杂程度与社会危害性显现出远超李志明的特征。从数额上看,李志明十年间的受贿金额为4310万余元,而许安非法收受的财物共计高达1.68亿余元(其中部分系未遂),这一数字不仅是前者的近四倍,更刷新了近年来贵州金融系统落马高管的金额纪录。

更深层次的差异在于犯罪性质的多样化与恶劣性。李志明的罪行主要集中于受贿与违法发放贷款,其行为模式体现为利用职权进行利益输送与违规干预业务。而许安的案底则呈现出一种更为全方位的“职业腐败”:他不仅在信贷审批和业务对接中大肆寻租,更在担任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835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此外,其为掩饰、隐瞒受贿所得的来源和性质,通过他人账户转移资金用于购房、装修等,从而构成了洗钱罪。这种从“权钱交易”到“侵吞公款”再到“资金洗白”的演变,标志着其在贪腐路径上走得更远、行为更具预谋性和隐蔽性,也反映出更为彻底的底线失守。

繁华背后的暗疮

一把手与行长的集体腐败,其恶果直接体现在银行的经营管理与资产质量上。许安与李志明“搭档”的三年,正是贵州银行冲刺资本市场的辉煌期,但在2019年12月成功赴港上市的高光之下,却是多年治理失序埋下的深重“暗疮”。

尽管上市当年该行营收达107.1亿元,但反映核心获利能力的净息差却自此开启了持续下挫模式,从2019年的2.82%一路跌至2023年的1.77%,反映出银行依靠存贷利差赚钱的能力在激进扩张中被严重削弱。

李志明在担任董事长期间的独断专行,直接导致了总行风险防范屏障的形同虚设,其治理逻辑的崩塌在监管罚单中显露无遗。2021年2月,就在李志明离任仅一个月时,监管部门密集披露了15张总额达570万元的罚单,其中最核心的问题便是“逆程序调整内部机构设置”,这勾勒出其权力凌驾于程序之上的傲慢。

这种肆意妄为在信贷审批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李志明在明知丰源农业等企业不符合放贷条件的情况下,仍违反规定推动发放贷款共计3.04亿余元,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而这背后则是他10年间非法收受的4310万余元财物。

在许安与李志明共同执掌期间,贵州银行在房地产和城投领域形成了极高的风险敞口,信贷投向的严重失准引发了资产质量的断崖式劣化。

财报显示,该行对公房地产贷款不良率在短短三年内经历了惊人的“三级跳”,从2021年的0.83%激增至2022年的20.21%,到2023年末更是翻倍至40.39%。这种失控在具体案例中触目惊心,2023年前十大客户中排名第七的某房产客户,涉及的19.62亿元贷款已被标注为“损失”;与此同时,该行“租赁及商业服务业”贷款余额高达1178亿元,占比超35%,反映出极高的城投业务集中度风险。

高管腐败的余震

贵州银行的高管腐败并非孤立个案,而是呈现出明显的“塌方式”与“系统性”特征。在李志明和许安两任核心高管被查的同时,一场波及该行全业务链条、从总行高层延伸至基层支行的廉政清算早已拉开序幕。这场清算的覆盖面之广,从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明与原党委副书记、行长许安的“双落马”中可见一斑:两人贪腐时间跨度分别长达10年与18年,受贿金额从李志明的4310万余元到许安刷新纪录的1.68亿余元,其利益输送主要集中在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等关键环节 。

这种系统性腐败的阴影,不仅笼罩在最高决策层,更渗透进了银行的中枢骨干。原首席专家王向东在长达8年的总监及首席专家任期内,与李、许二人任期高度重合,他在贷款审批中收受现金、茅台酒及房产等贿赂共计624.3万元,甚至在退休后仍进行洗钱活动,最终于2025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与此同时,原村镇银行管理部总经理李国文也因在信贷评审等岗位上受贿370余万元,于2024年底获刑10年 。在基层末梢,六盘水分行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张永栋、水城支行原行长张登奎等多名管理人员,均因管理不到位及违规行为被罚款50万元并处以“终身禁业”的重罚 。这种从“大脑”到“末梢”的集体失守,反映出该行长期以来“靠金融吃金融”模式的根深蒂固 。

面对权力真空与声誉危机,贵州银行在2025年加速了管理层的推倒重来。2024年10月,在管理层动荡之际,深耕银行业33年且在该行历任多个核心职位的“老将”吴帆被聘任为行长,并于2025年2月正式获准上任,成为该行首位女性行长 。紧随其后,向东海于同年6月被推荐为副行长人选,自此形成了由行长吴帆领衔,胡良品、安鹏、覃伟、李健、向东海五位副行长辅助的“一正五副”高管架构 。这套新班子的组建,不仅是为了填补许安离任后的空缺,更是试图通过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序列,切断过往那种带有“熟人社会”色彩的权力寻租链条 。

然而,治理结构的重塑虽已成型,历史遗留的沉重包袱与监管的严厉审视依然如影随形。尽管新管理团队已稳定运行,但贵州银行在2025年至2026年间,仍因过往的内控缺陷多次收到监管罚单,累计罚款金额超过300万元,多名过往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

许安与李志明的相继获刑,为贵州银行的一个时代画上了句号。曾经的“上市功臣”黯然落幕,这不仅是两个人的悲剧,也折射出权力失范对一家银行乃至地方金融生态的深层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