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暖意渐浓
泽州各企业陆续按下复工复产“加速键”
为全力护航企业平稳开局
泽州公安主动作为、重拳出击
严打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成功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涉案金额72万余元
今年1月初,晋城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于某在核对账目时发现异常:公司设在泽州县某菜市场的摊位租金收入,去年账面数字和实际应收款对不上。他把每个月记录全部调出来,越查越不对劲,差了70多万。于某第一时间想到了负责市场管理的员工李某,并多次找李某询问,对方一开始支支吾吾,后来干脆失联了。1月5日,于某来到泽州县公安局报案。
鉴于涉案金额较大,直接关系到菜市场数十家承租户的生存发展,泽州公安经侦大队迅速启动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民警调取了相关收款记录和财务账目,对海量交易流水进行逐条梳理。同时,走访了菜市场的十几家承租户,查实所有涉案钱款流向了李某的个人账户。3月11日,在市局交管支队的协助下,民警经过进一步跟踪研判,在晋城城区某地将李某抓获归案。
“看到每天那么多租金进账,我就动起了歪心思……”审讯室内,李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25年8月至11月,他利用担任某公司市场管理员的职务便利,以“代收租金后再转交公司”及“公司老板去世,需要更换收款码”为由,先后将22名租户的商铺租金及管理费共计720433元非法占为己有,所得资金全部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泽州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钱千万别伸手!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增强法律意识,时刻警惕诱惑,不要因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来源:泽州公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