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近日正式发布。《意见》“打包”推出了一系列延包试点工作部署,针对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二轮承包到期后承包地怎么延、突出矛盾怎么解决的问题,给出了清晰明确的回应。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党中央一直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方针政策。对一轮和二轮到期延包,中央始终强调要保持稳定。从实践来看,农民群众也普遍希望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打乱重分、频繁调地会降低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土地投资收益的预期,影响改良土壤等投入,不利于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意见》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必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也就是说,到期后不会推倒重来、打乱重分。“小调整”必须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仅限于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仅限于个别农户之间的承包地小范围适当调整。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直接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关乎农村社会长治久安。稳住土地承包经营权,让种地农户敢于投入、放心耕耘,让外出农户安心务工、进退有据,才能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激活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为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筑牢坚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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