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说贾樟柯致歉这件事。
首先对此我确实有一种草台班子的感觉。
贾樟柯解释了为什么会用巴西海报设计师个人作品,是因为他“误以为资料夹中的海报,都是国际发行公司授权给我们汉化使用的物料”。
我不知道为什么贾樟柯会有这样的误以为。
这种误以为的情况倒是有。不过这必须有个前提:贾樟柯的工作电脑是多人在使用。只有多人使用的情况下,那么一个文档里的资料是他人收集的,所以贾樟柯会有这样的“误以为”。
要不然这是很难解释得清的。
为什么随便一个文件夹里的资料就默认为是“国际发行公司授权给我们汉化使用的物料”,这看上去很没道理。
如果真有这样一个文档,难道这样一个文档不应该特别注明是不是国际发行公司授权的物料?如果有注明,是不是就不会搞错呢?
情况是多种多样的。我说的这个前提不一定为真。
假设如果是多人可以控制的电脑,那么如果有一个人在电脑上备份海报资料,其必然要对文件夹重命名,并特别注明是不是国际发行公司授权的物料,对不对?
如此分析下来,我觉得更有可能的情况是贾樟柯本身的失误。他的海报是网上随意搜集的,当然,他遇见了喜欢的,然后保存了下来。
他以为这样的海报没有版权,所以当他在众多图片中选择时,恰恰选择了巴西海报设计师的个人作品。
于是他就叫同事设计。同事设计时当然不会询问版权事宜。
说到底,这也是贾樟柯团队整体没有多少版权意识,基本上处于喜欢就用的状态。
但凡是尊重版权的话,是不可能默认是国际发行公司授权的汉化物料,起码要和国际发行公司确认一下是不是有授权,对不对?
所以,这是为什么我觉得贾樟柯电影后期或宣发团队有一种草台班子的感觉。
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我发现不管是什么样的工作团队,总会时不时地给人一种草台班子的感觉。
大家普遍缺乏本应该的专业人做专业事的态度。
看上去,每个人都那么地平凡,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你以为某个人很厉害,其实他也会犯低级错误。
贾樟柯也算得上是名导了,但是名导也会犯低级错误。
对名人不要有任何滤镜。这应该成为一个最基本的常识,也应该成为我们对待一切名人的态度。
很多时候,名人可以成为名人,与很多因素有关,可能是背景、时代、机会、贵人相助等诸多因素叠加之下结出的果实。
此外,我们也可以从贾樟柯身上学到做事的方法。比如他说“已经给海报设计者发了邮件,道歉并商讨赔偿或合作事宜,目前正在等待回复”。
这样的态度是很好的。甚至更好的情况是,如果巴西的海报设计师不回复,这个海报即使贾樟柯个人再喜欢也应该及时撤下。
贾樟柯本身是创造知识产权的人,电影本身也是知识产权之一。为了让创造知识的人有尊严地活着,尊重一切智力劳动,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理应获得授权。
当尊重他人成为每一个人的首要行为准则时,我相信这个世界会少很多草台班子一样的团队。
(陈语丝写于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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