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最近关注过那个河南汝南的投资案,大概率会被两种情绪裹挟:一种是同情那位73岁才等来无罪判决的民营企业家陈书法,另一种是愤怒于地方政府“以刑夺产”的霸道逻辑。

但我想说一句可能不太政治正确的话:陈书法,轮不到普通人来同情。

不是我冷血,而是普通人的同情,在这类事件里不仅廉价,而且往往用错了地方。如果你把自己代入进去,以为自己和他是一伙的,那就更荒谬了——在这场持续十六年的博弈里,你和他的处境,差了十万八千里。

一、他不是“我们”,他是“他们”

先看陈书法是什么人。

2005年受邀返乡投资时,他能让汝南县“四大班子”主要负责人到宾馆迎接。他手上调动的是近亿元的自筹资金,谈的是以数百亩土地作为回报的生意。他的公司叫“东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名字听起来像个小企业主,但能在西安干河道治理,能在河南拿地开发,这种人在任何地方都是能进政府会议室、能和常务副县长面对面签合同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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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过去的话说,这叫“地方豪强”。用现在的话说,这叫“能调动资源的资本方”。

他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从来不是“民与官”那么简单。在汝河治理那个项目里,他是投资者,是合作方,是拿土地换工程的生意伙伴。他和县政府的博弈,是两个强势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只不过最后他输了,输得很惨。

但输得很惨,不等于他是普通人。

普通人的处境是什么样的?是你在县城买了一套房,开发商跑路了,你拿着合同不知道找谁;是你打工的工厂因为老板被抓而倒闭,你连拖欠的工资都没处要;是你家门口那条河治理了十年,最后还是臭的,但你不知道应该骂谁。

陈书法输了,他还有律师团队,还有申诉渠道,还能在十六年后等来一份无罪判决,还能申请690万的国家赔偿。普通人输了,连找谁哭都不知道。

所以别急着同情。同情是一种情感资源,应该投向那些真正无力自保的人,而不是投向一个暂时落败的强者。

二、这场博弈的本质,是权力和资本的内部清算

再看地方政府。

很多人愤怒的点在于:政府怎么能这样?把人抓了,逼人签协议,把资产拿走——这不就是抢劫吗?

愤怒归愤怒,但要看清一个更底层的逻辑:这种“抢劫”,恰恰发生在权力和资本曾经最亲密的时刻。

回顾一下2005年。那时候地方政府要治理河道,财政没钱怎么办?找商人。商人为什么要来?因为能给土地。双方一拍即合,签的协议里甚至写着“所得税予以免交”——这种事放在今天合规性审查严格的环境里,根本过不了法制办。

这就是早期政商合作的典型模式:模糊、灵活、靠关系不靠契约。

这种模式的好处是效率高,坏处是——一旦利益足够大,翻脸也快。2006年陈书法拿地的时候,380亩土地值多少钱?到2009年他第二次被刑拘的时候,这些地又值多少钱?土地财政的爆发式增长,让当初的“合作共赢”变成了“利益博弈”。

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当合作双方都想拿走大头,谁说了算?

答案很残酷:谁手里有强制力,谁说了算。

地方政府有公安,有检察院,有法院。这些东西平时是“服务营商环境的”,关键时刻是可以切换成“解决问题的手段”的。陈书法为什么会在取保候审当天签字?因为他知道,不签就出不来。

这不是什么“营商环境恶化”,这是权力在向资本展示谁才是真正的老大

普通人看到这里可能会愤怒,但更值得想的是:如果连陈书法这种级别的资本方,都扛不住这种“展示”,普通人凭什么觉得自己能扛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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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真正的无力感,不是“神仙打架”,而是“余震区”

你可能会问:那我们普通人到底算什么?

答案是:你们是这场博弈的“余震区”。

陈书法和县政府的这场官司打了十六年。这十六年里,汝河两岸的楼盘有没有停工?买房的业主有没有办不下房产证?那些和陈书法签了联营协议的开发商,有没有被牵连调查?

新闻里有一句很不起眼的话:有居民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23年的《公告》,内容是县里把“问题楼盘政策窗口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让没办证的小区业主抓紧。

这句话翻译一下就是:你们买的房子,因为当年那场官司,变成了“问题楼盘”。现在政府开个窗口期,你们赶紧来补办手续,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这就是普通人的处境。

你没有参与那场博弈,你不知道陈书法和县政府当年签了什么协议,你甚至可能不认识这两个名字。但你攒了半辈子钱买的房子,就是因为他们打架,变成了“问题楼盘”。

你愤怒吗?愤怒。但你能找谁?找陈书法?他说我也冤。找县政府?他们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

这就是普通人最大的困境:你的命运,从来不是由你决定的。那些你看不见、够不着、听不懂的博弈,最终会像潮水一样漫过来,把你泡在里面。

四、所以,普通人应该同情谁?

我不是说陈书法活该。他的遭遇确实值得关注,他的维权也确实推动了法治的一点进步。如果没有他这种“有资源、有韧性、能折腾”的人,很多模糊的法律边界可能永远没人去碰。

但我想说的是:普通人的同情,不应该只投向台面上的主角。

这场戏里,真正值得同情的是那些买“问题楼盘”的业主,是那些被拖欠工资的工人,是那些家门口的河臭了十年也不知道该骂谁的居民。他们没有能力请律师,没有渠道申诉,甚至没有机会被媒体采访。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政策窗口期里赶紧跑去办证,生怕错过了又没地方说理。

陈书法等来了无罪判决,等来了国家赔偿申请受理。普通人等来的,是一纸《公告》和一个“延长至”的期限。

所以,如果你问我怎么看待这件事,我的答案是:

用法治的眼光看,不站任何一方的队。

陈书法未必是“好人”,政府也未必是“坏人”。他们只是两个强势主体,在规则模糊的时代签了一份糊涂账,最后算账的时候,一个输了,一个赢了。

但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既没有资本去博弈,也没有权力去强制。普通人能做的,是看清这场博弈的本质,然后——保护好自己的房子,保护好自己的钱,别轻易把自己卷进任何人的“合作”里。

因为历史反复告诉我们:神仙打架,遭殃的从来不是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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