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重点:在税法上,根本没有“临时工”这个说法。到底按“工资”报,还是按“劳务报酬”报,不能只名字,而是看你和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怎么判断?主要看这三点:

  • 他们要不要每天打卡、按时上下班?

  • 工具是公司提供的,还是自己带的?

  • 干的活是不是公司日常的一部分?

比如,公司招了几个保洁员每天固定时间来,用公司的扫把拖把,打扫公司的办公室——这就属于雇佣关系,哪怕没签合同、没交社保,本质上就是“自己人”。

有个误区要特别注意:没交社保,不代表就不是雇佣关系。社保是签了劳动关系之后才有的义务,不能反过来用“没交社保”来证明不是雇佣关系。关键还是看实际怎么干活的。

既然是雇佣关系,那报个税就按“工资薪金”来报。社保交不交,不影响个税怎么报。 公司这边,发工资直接列个工资表,就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需要保洁员去开发票。如果是劳务关系,才需要他们开发票,按“劳务报酬”报个税。

不过,这里确实有个现实问题:如果你按工资申报了,但没交社保,税务和社保的数据对不上,系统可能会预警。

那怎么处理呢?不一定就是违规,关键看合不合理。比如,有的保洁员自己在老家交了城乡居民养老,不愿意再交城镇职工保险,这种情况在解释时是说得通的。

还有一种思路,如果这些保洁员真的是零散、时间短的用工,可以看看符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

  • 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

  • 每周不超过24小时

如果能严格控制在这个范围内,单位可以不交养老和医疗,只交工伤保险就行。但这个条件必须实打实满足,不能想着打擦边球。

如果觉得这些太麻烦,还有一个更省事的办法:劳务外包。就是把保洁这块活儿整体包给一家劳务公司,让他们去管人、发工资、交社保,公司只跟劳务公司结算,拿发票(物业服务类)。这样用工风险就转移出去了。但一定要有真实业务,不能为了省事开假发票,那样风险更大,得不偿失。

现在税务、社保、企业所得税的数据都是联网的,严查的时候一比对就出来。如果明明是雇佣关系,却按劳务报酬报个税,一旦被查,企业可能面临补税、滞纳金,还有罚款。

当然,也不是说一有数据比对就一定有问题。有些特殊情况,只要解释得通,问题不大。但如果数据完全“对得整整齐齐”,有时候反而更容易被盯上。关键是,自己心里要有数,知道哪类用工对应哪类处理方式,别稀里糊涂地混着报。

如果你方便的话,可以看看这几个保洁员每天大概干几个小时、工具是谁的、时间是不是固定,我帮你判断一下更适合按哪种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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