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一起“珠宝店直播间跨界卖药”的消费纠纷案。66岁的唐某在被告珠宝公司直播间购买宣称“含血清蛋白、具有抗癌作用”的“黄粉”,收货后发现该商品无任何生产信息与批准文号。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作为珠宝首饰经营者,超范围销售无标签食品,且对产品功能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知情权。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求,责令被告退还货款。

原告唐某在被告某珠宝公司经营的网络店铺直播间购买某款黄粉,商品链接标题包含“白水晶手链、项链8黄粉”,该店工作人员称,该黄粉“含有血清蛋白、具有抗癌作用”。收货后发现该款商品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等标识。另查,该店铺公示的营业执照信息中经营范围一项记载“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原告唐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某珠宝公司退还货款

法院认为,依据被告某珠宝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及涉案商品链接标题,应为饰品的可能性较大,但是被告实际销售的商品属于食品,且未见任何名称、成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标签,不符合关于产品销售者责任和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故对原告唐某主张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法官表示,网络直播带货模式下,部分经营者超出经营范围销售商品,对产品功能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特别是老年消费者更易受此误导,不仅危害身体健康,更造成财产损失。本案裁判既督促经营者严格依法经营,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切勿轻信商家对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宣传,通过正规渠道选购相关产品,注意甄别产品是否具有法定资质证明。

编辑 杨海 校对 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