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泽州警方重拳出击、快速侦办
成功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 1 名
涉案金额 72万余元
今年1月初,晋城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于某在核对账目时,发现去年某菜市场摊位租金收入与实际应收款相差70余万元。
于某随即调取全部月度记录核查,确认账目存在重大问题,并多次向负责市场管理的员工李某核实情况。李某起初言辞闪烁,后直接失联。于某立即前往泽州县公安局报案。
鉴于涉案金额较大,直接关系菜市场数十家承租户经营,泽州警方立即启动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办案民警兵分两路展开案件侦破工作,一路第一时间全面调取收款凭证、财务账目,面对海量的交易流水,进行逐笔梳理、精准比对;一路则深入菜市场,走访十余户承租商户取证,固定完整证据链。随着侦查工作逐渐深入,查实所有涉案资金均已转入犯罪嫌疑人李某的个人账户。3月11日,经跟踪研判,民警在市区某小区将李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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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室内,面对铁证,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供述也揭开了案件真相:自2025年8月至11月期间,李某利用担任某公司市场管理员的职务便利,以“代收租金后再转交公司”及“更换收款码”等为借口,先后将22名租户的租金及管理费共计72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晋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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