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21日讯(记者 郭一鹏) 近日,江西铜鼓公安公布了一起非法狩猎的查处案例。公安部门在茶山林场现场抓获利用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2人,查获猎杀的麂子5只、无人机1台、坠箭若干支,另有1名涉案脱逃嫌疑人已投案自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无人机坠箭”?据介绍,此物行话又称“牙签”,是指通过改装消费级无人机,挂载特制金属箭头或弩箭,借助红外热成像设备锁定猎物,远程操控至目标上空实施“空投攻击”。这些箭头多采用十字开刃设计,依靠高空坠落产生的重力加速度形成强大杀伤力,足以穿透动物躯体。
科技本应助力文明进步,眼下却有人将其异化为破坏生态的工具。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湖南高院前不久公布了一起利用无人机投放“飞镖”坠箭的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案件。2025年2月,郑某购买了一台带有夜视功能摄像头的无人机,之后网购了飞镖箭头、箭身、尾翼等零部件以及固定释放装置,自行在家加工成致命的“飞镖”,并专门到田地进行“坠箭”练习。
2025年3月至4月,郑某多次邀请李某,趁夜色掩护,利用无人机投放飞镖的方式狩猎,非法猎捕豹猫1只、小麂5只。后二人在狩猎返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中,豹猫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麂属于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案发后,经生态损害赔偿磋商,郑某恒、李某缴纳22500元生态损害赔偿款。鉴于二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郑某恒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判处李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此案并非个例,据江西法院消息,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程某在网络平台购得捕兽网、“牙签”(带金属套管的菱面弓箭)及无人机,打算利用科技进行非法狩猎。程某操控无人机升空后,借助无人机自带的热成像技术精准锁定野生动物踪迹,随后远程投放“牙签”坠箭或抛投捕兽网,在多地猎杀野生动物。经核查,程某累计非法狩猎21只野生动物。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程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猎捕野生动物,应当依法取得特许猎捕证或狩猎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非法狩猎人员一般通过线上购买、线下组装的方式来制作“无人机坠箭”,像这种“拼装式”的行为很难看出购买者具体的用途。而这种新型狩猎手段突破了传统徒步狩猎的空间局限,不仅危害范围更广、杀伤力更强,还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对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造成的破坏更为严重。
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针对这一现象,已有网购平台启动了专项治理,对相关商品及信息实施严格管控,下架违规“无人机坠箭”类商品。还有平台发现有用户发布利用“无人机坠箭”捕猎野生动物、展示相关非法捕猎工具等违规内容,并刻意使用黑话、暗语试图逃避审核,将用户引流至第三方平台或线下进行兜售捕猎工具等交易,这些账号目前都被禁言。与此同时,公安部门技术反制手段也在逐步应用,像配备热成像无人机飞行巡查;利用物流信息、采购数据等大数据手段进行线索筛查等等。
今年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在主题为“人民法院护航美丽中国建设、服务全面绿色转型”的发布会上也明确提出,严惩以无人机“坠箭”方式非法狩猎,有效应对新型犯罪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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