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一年举报1200多家饭店拍黄瓜的人吗?这不是段子是真事。是一个职业打假人一年的“杰作”。
我看了这条新闻,心里五味杂陈。
首先说拍黄瓜这事儿。按规定,做冷菜需要专门的区域,这个没错,是为了食品安全。但你我都清楚,一家小饭馆拍个黄瓜,跟食品安全有多大关系?它不是过期变质,不是卫生不达标,是个合规性瑕疵。职业打假人偏偏就把这个往“食品安全问题”上靠,靠的不是良心,是算盘。
更让人不安的是,这种事已经成了“生意”。花几千块钱报个班,有人手把手教你“选品、取证、投诉、索赔”的全流程,号称能规避法律风险。学完了,你就能像那位“大神”一样,靠举报吃饭。这哪里是维权,分明是碰瓷。
我不是说职业打假人这个群体不该存在。早些年,确实有一批人专门盯着假冒伪劣产品,帮着消费者出气,倒逼商家规范经营,那是“市场啄木鸟”。可现在呢?啄木鸟变成了秃鹫,专门盯着小本生意人的小毛病,往死里啄。一个小餐馆,起早贪黑挣几个辛苦钱,突然被人拿着“拍黄瓜”说事,不给钱就举报,你说他是认罚还是认栽?
我注意到,对于职业打假行为,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早已作出明确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对“知假买假”者,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请求;对连续购买、反复索赔、恶意高额索赔等行为,不予支持;将于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明确要进一步规制恶意索赔、完善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管辖权。
但光有法规还不够。关键是监管部门面对这1200多起举报,到底怎么处理的?是一接举报就立案,还是能分辨出哪些是真正的问题,哪些是恶意勒索?小饭馆的拍黄瓜,到底值不值得用一整条执法链条去对付?这些问题,监管部门心里得有一杆秤。
说到底,食品安全不能放松,但也不能让“打假”成了勒索的工具。那些打着维权旗号、干着敲诈勾当的人,才真正应该被“拍扁”。至于那些只会拍黄瓜的小饭馆,让他们安安心心做生意吧。
1200多家饭店“拍黄瓜”被举报,是不是食品安全规定也该改改了?或者说,有没有这个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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