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婉之跟高翔的大结局,电视剧跟原著完全是两个不同的结局,原著里方婉之跟高翔结婚后,去了上海老家生活,方婉之找了份外企的投行工作,两人还生下了一个儿子。
这样的方婉之,是平凡的,而深圳的生意,全留给了李娟,李娟才是那个有野心的人,而方婉之,一直追求的都是小富即安,安稳普通的生活,做一个平凡的好人。
成为平凡的好人,这才是作者梁晓声在小说里一直强调的,也是大多数人能够成为的模样,是市长爸爸和校长妈妈对方婉之从小的期许。
父母能够接纳自己的孩子长大后,成为一个平凡普通的人,但一定要成为一个好人,这才是父母应该修炼的心态。
不是每个孩子都能够成龙成凤,都要做出一番多么伟大的事业,他们走出社会以后,在每一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能够做自己,并且内心有光,生活快乐,与人为善,这本身就已经是父母的骄傲,是社会的力量了。
做一个平凡的好人,这才是梁晓声这部小说《我和我的命》的主旨与升华。
电视剧里的方婉之,却一直在深圳闯荡得惊心动魄,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与起落,直到她成为了深圳发展浪潮里将公司做到与国际接轨的女强人,这才是孟思远和何永旺心里的骄傲,与梁晓声的本意相去甚远。
难道非要成为一名商界名流,或考公成为政界领导,才能算得上是成功,才能光宗耀祖,才能成为父母心里的骄傲,成为大家羡慕的对象吗?
成为一名自己想成为的人,做着平凡的工作,心存善念,活成自己生活里的一束光,就不是成功?
不是每个人都适合从商从政这类充满刺激的生活,有些人生而平凡,注定了只能走一条平凡之路,正如梁晓声在书里写道:“人是自我给出的意义的践行者”!
孟思远对方婉之的期待是:“我希望你这个平凡的普通的人中的幸运者,一生都要做一个好人。”
方静妤对方婉之说过:“如果我女儿将来能成为百分之几的平凡的好人,妈妈和爸爸就特别欣慰了。”
连方婉之自己也早就认识到了这个“命”的真理:我不怕平凡,简直也可以说,既然平凡注定是我的宿命,我愿与我的宿命和平共处,平平凡凡度过我的一生。我之一切努力和劳碌,不是一心想要超越平凡,只不过是要使那平凡趋于稳定,争取在稳定中过出几许平凡人生的微淡的小滋味来。我不赞成“明知不可为”而“为”,我认为这句被某些人赋予诗性色彩的话,其实是很忽悠人的,明明不可为还乱为个什么劲儿呢?那不是瞎折腾吗?
这样的方婉之才是真实的,现实里的大多数。
而这些,才是梁晓声想要传递给大家的思考,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道理。
先是做一个平凡的好人,再努力成为不平凡。
成为好人,是做人的基石,是否平凡,是天命与努力的结果。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但始终要与人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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