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校科协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这从顶层设计上解决了组织保障问题

通过“赋责、赋能、赋誉”相结合,让投身科普的师生有荣誉、有待遇、有发展,从根本上激发内生动力

文 | 侯春旭 李冬晖

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交汇点,推动高校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对于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培育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重要作用。

日前中国科协、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普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推动高校科普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部署,提出到2030年实现高校科普工作全覆盖,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的目标。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施行以来,首个专门针对高校科普工作的政策文件。

《意见》从明确“谁来管”到解决“如何评”,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着力破解制约高校科普的体制机制障碍,标志着我国高校科普迈进制度化、体系化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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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屏南县返乡大学生志愿者带领公益暑托班的孩子们开展昆虫科普知识小课堂(2025 年 7 月 17 日摄) 林善传摄 / 本刊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工作体系

自2002年颁布科普法以来,我国高校科普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作出积极贡献。也要清醒看到,与高校拥有的丰富科教资源相比,与建设科技强国对科普的迫切需求相比,高校科普工作仍需开放资源共享、健全评价激励机制。在一些高校,科普被视为“副业”,缺乏制度性激励和稳定的条件保障;存在“重科研、轻科普”现象,需进一步通畅优质科教资源向社会开放的渠道。

当前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为16.74%,要实现2035年25%的目标,任务艰巨。高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大科学装置、高水平科研团队和庞大的青年学生群体,这些资源若能有效转化为科普资源,将极大提升国家科普服务能力。《意见》正是要将高校科普从“自选动作”变为“规定动作”,从“零散动作”变为“体系化行动”,使高校成为国家科普体系的中坚力量。

《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系统构建了高校科普工作的“四梁八柱”。

在总体目标上,《意见》提出到2030年实现高校科普工作全覆盖,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高校在国家科普体系中的地位作用更加凸显,社会化服务效能更加彰显。这一目标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为高校科普工作指明了清晰方向。

在任务布局上,《意见》明确双向发力:一方面面向大学生,强调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开设科技通识课程,支持大学生广泛参加科技实践活动;另一方面面向社会公众,要求高校立足学科特色,在全国科普月、科技活动周等重大节点开展主题性科普活动,有条件的向公众开放科技基础设施,深化与中小学协同育人,组织实施“高校科学营”“小小工程师”计划等特色科技实践活动。这种设计体现了“校内育人”与“校外服务”的有机统一。

在能力提升上,《意见》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加强队伍建设,要求建强校科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建设师生协同、专兼结合的科普队伍;建设完善科普专业与课程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置科普相关学科和专业,培养复合型科普人才;加强社会化协同合作,与各级科协、学会、科普场馆、企业等深度合作,共建馆校科普实验室等,促进科研成果科普化及资源共建共享。

  关键机制实现突破

《意见》的亮点在于机制创新,在几个关键机制上实现了重要突破。

明确组织管理机制,解决“谁来管”。《意见》首次在部门联合发文中,明确要求高校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校科协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这从顶层设计上解决了组织保障问题。

强化考核激励机制,破解“动力不足”。《意见》提出将科技人员和教师的科普工作及成果纳入业绩考核范畴;将指导学生科普实践、参与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对学生可认定科普实践学分或社会实践学分,志愿服务时间计入志愿服务时长;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这些措施直击当前高校存在的“重科研、轻科普”评价导向问题,通过“赋责、赋能、赋誉”相结合,让投身科普的师生有荣誉、有待遇、有发展,从根本上激发内生动力。

构建社会化协同机制,打破“围墙”束缚。《意见》鼓励高校主动与各级科协、学会、科普场馆、企业等深度合作,共建馆校科普实验室,促进科研成果科普化首台(套)展品开发及资源共建共享;积极对接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科普中国等平台及主流媒体,扩大优质内容传播覆盖面;鼓励开展国际科技人文交流,拓展科普交流合作渠道。在投入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各级科协加强对高校科普的统筹协调、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高校应统筹相关资金并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吸引社会捐赠支持科普事业。

  抓好落实的关键路径

高校蕴藏巨大科普潜能,是建设科技强国的宝贵财富。以《意见》的落地激发高校科普活力,还需要各方协同发力。

加强宣传贯彻培训。通过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确保各级科协、教育部门和高校准确理解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将政策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

强化分类指导。鼓励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高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研究型大学可侧重前沿科技成果科普化,应用型高校可聚焦行业技术推广,师范院校可加强科学教育师资培养,形成各具特色的科普模式。

推动监测评估。联合研究建立高校科普工作成效评价指标,探索第三方评估,动态跟踪实施效果,督促任务落实。

促进协同联动。中国科协与教育部定期会商,同时推动高校与学会、场馆、企业建立稳固合作关系,形成为高校科普赋能的社会合力。

随着《意见》的深入实施,高校将更好地履行科普法定职责,在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的“两翼”齐飞中,为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贡献。

(作者单位: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