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通化市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述法为抓手,不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实现了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述法全覆盖,以实际行动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细落实,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应述尽述”,压实“关键少数”法治责任

领导干部述法是考察党政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重要举措。通化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应述尽述”原则,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将法治建设内容融入年度述职报告的基础上,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撰写专题述法报告,实现述法主体全覆盖,推动形成法治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力局面。

聚焦精准规范,推动述法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述法报告以第一人称“我”展开,紧扣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既总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化解矛盾风险的成效与经验,又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思路。通过严格的报告预审和内容把关机制,对只谈做法和成绩,对问题认识不足、整改措施不实的报告一律退回修改,不断提升“关键少数”对述法的重视程度,有效提升了述法报告的质量,使其成为评价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的“硬杠杠”。

创新形式载体,探索法治监督协同新路径

在坚持会议现场“重点述”与年终述职“普遍述”相结合的基础上,不断丰富述法形式。每年通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听取部分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述法逐步从“纸面”走向“台前”,有效倒逼“一把手”反思自身的法治思维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同时,积极探索法治督察协同创新,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情况作为市委巡察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全面从严治党在通化市监督工作中协调衔接、相互促进、有机统一,使述法工作不再停留于“纸上交卷、会后归档”,而是真正成为一场场直面问题的“法治体检”。

下一步,通化市将持续深化述法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述法工作质效,引导全市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把述法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

来源:通化市司法局